每年到年底,机构避免通过基金分红征税的问题是一个高发时期。如今,许多基金公司已经收到了《滥用政策红利监督和加强基金红利的合规管理》机构监督情况报告。该报告列出了最近使用基金股息和避税的多种类型机构的“混乱”,包括积极向机构客户披露信息,大型基金的快速流入和流出,这导致了基金投资比率的问题。不符合基金合同。针对这些问题,监管部门处以四项罚款,并对四家基金公司处以罚款。最高的罚款是6个月的整改。在整改期间,公共基金产品注册申请和注册被暂停(俗称:新基金暂停6)。月)。股利和避税现象出现“违规”现象《通知》显示,近日根据日常监管问题的线索,证券基金机构监察部组织有关证券监督局对四只基金进行了专项检查。管理公司。经调查,四家公司对股利信息的控制不当,导致部分机构客户在股利公告日之前大量购买,在股权登记日后赎回,进出快出,使用基金股利避税不当行为,也造成了基金投资行为。干扰。一般而言,机构投资者大量投资于“短,快,快”赎回股息基金,这影响了该基金的正常投资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应当严肃追究机构和人员的责任。对公司的处罚是:4家公司责令其改正,并在改正期间(3-6个月)中止行政监督措施,以暂停接受和审查公共基金产品注册申请。这意味着四个基金公司已被暂停注册新基金三个月或六个月,这将对基金公司的运营产生更大的影响。有关人员的职责,监督部门应当采取行政监督措施,与公司直属人员,主管人员和总经理进行监督对话。 《通知》指出了两个主要问题:一是缺乏公司内部控制,信息管理等系统没有得到有效实施。经调查,关联公司的股利信息控制能力薄弱,个人从业人员甚至协助机构客户利用股利进行避税,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寻找有避税需求的机构客户,积极告知避税方法,并进行披露。确定基金分红方案后,提前分红信息。 。这意味着有些基金公司会使用未公告的公告信息来向相关机构“出售”股息回避计划,并且一旦此类股息回避计划被大型机构基金迅速推出和撤出,基金军也在网上找到了一些所谓的“避税”计划。 《通知》中提到的另一个问题是,基金赎回业务处理不当,影响了基金的正常投资运作。经调查,在实施基金分红过程中,相关公司从保护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并未审慎处理大型基金赎回业务。短期大量进出资金影响了基金的正常运作,甚至导致基金的投资比例不符合基金合同规定。本文更核心。它讨论了对投资的影响。短期进出大量资金不仅影响基金的正常运作,而且会导致“头寸违规”。尽管尚不清楚该基金的特定头寸限制违反了哪些特定规则,但Jun基金会还从专家那里获取了一些示例,以解释为什么存在“头寸违反”的情况。例如:混合基金的股票头寸限制为60%至95%,未分配股息前的原始头寸为80%,基金规模为5亿,其中4亿为股票。如果基金的股利比率是资产的10%,则在股利分配前一天,大量流入5亿只基金以使用股利来避税,那么从10亿资产中得到10%股利后,将有9亿股,而9亿资产中的4亿股票比例自然会下降到44。4%。这就要求基金经理至少增加1。4个头寸,以达到最低头寸60%,如果没有增加1。4亿头寸,就会出现监管者所说的“头寸违背”现象。 。 “寻找有避税需求的机构客户,主动告知避税方法,提前披露股息信息的倡议是一个严重的问题,违反了《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准则》第21条。基金公司消息人士说:“制定信息管理和保密制度,加强风险隔离,以及《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准则》第三十条,“拥有内幕信息的人员不得在公开之前披露其内容。” 。基金分红和避税事件屡有发生,实际上,这样一个“勇敢”的基金公司并不是冰山一角,也有很多类似的基金分红和避税事件。之前曾在朋友圈中宣布过基金分红的信息,吸引了大笔资金购买大量的股息,这是一种感觉。基金军人还看到了一些基金微信集团撤出机构投资股息基金的信息:“集团中的每个人,到12月底,我们公司只有优秀的基金,股息比率为20%。“据了解,为了对冲规模并与机构等大型基金合作以赚取赎回费和管理费,基金公司在行销时推荐具有“股息概念”的产品在行业中并不罕见。通常达到月底,季节在年末和其他时间,如此大比例的分红会更多。 “主要的基金销售集团经常发布很多这样的信息,有些隐蔽的言论是“故意的私人聊天”,大胆地直接写上产品名称Go up。一些基金内部人士说,“估计有些公司已经做了比较,并且诸如书面文字之类的一些材料已经泄漏出去,因此受到了惩罚。”“除了积极寻找有避税需求的机构客户外,在业界主动通知避税方法并披露红利信息的情况并不少见。甚至有些公司已经制定了一套避税计划,例如微博长图,Word文本版本等,这种“服务”已经到位,类似于上述的避税问题。借入资金股利,监管部门离任后,预计会趋于一致;四大监管要求规范了避免股利的行为不当等行为s,《通知》强调了进一步加强对基金红利等事项的控制要求,并明确了以下几点:1。建立和完善基金红利信息管理控制机制。建立红利信息保密和内幕信息登记制度,禁止公司和有关从业人员泄露因工作便利而获得的未披露红利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表达或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二是严格规范基金分红行为。严格控制分红派发日与股权登记日之间的时间间隔,除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规定外,原则上不超过两个工作日。三,在敏感的基金股息期间,谨慎处理大量基金的购买和赎回。从基金分红之日起至股权登记日止期间,原则上将暂停中止机构投资者大规模购买基金的行为。加强对大型基金股息的监控和分析(包括但不限于超过基金资产净值5%的基金股息),并在未来20个工作日内发布大规模股息的公告。公司当地证券监管机构的股利分配,包括但不限于股利分配的原因,在股利宣布日前后15个工作日内购买和赎回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基金投资指标等。并在公司年度监督审计报告中进行总结分析。任何泄露有关基金股息的决定的信息并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将依法进行调查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