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3年开始,江苏省商品住宅销售实行“一价通”政策,这意味着除住房支付外,房地产开发公司等单位不得向购房者收取其他费用。然而,无锡市民近日报道,一些开发商以“避税”的名义非法出售房屋,向业主收费,而房地产业主为此花费了超过800万元。开发人员说“避税”。买家必须支付巨额资金。刘女士和她的丈夫来自husband阳市from阳市,今年7月在无锡宜兴市的一栋名为“水清木华”的建筑物中购买了一座商业房屋。元。随后的几天里,刘女士和妻子共向开发商支付了473,000元。但是奇怪的是,其中有13万元是在销售员的指导下转入名为“浙江嘉兴路东环”的账户的。随后,刘女士发现,她已为“首付”共支付了473,000元,但合同仅注明了32。3万元。营业员告诉她:另外的15万元是“避税”,这样开发商和购房者可以少交些税。但随后,刘女士和妻子得知,他们在宜兴市房屋管理部门购买的房产的注册价格为85。3万元,这意味着开发商实际上多收了这15万元。另一位来自内蒙古的刘女士已经支付了50,000的定金。当她打算支付首付款时,她被告知,除了合同房付款外,她还将额外支付15万元(不含发票),否则押金将不予退还。巧合的是,今年4月,无锡市民王先生以175万元的价格买下了滨湖区水云金阁社区的一处商品房。王先生于今年10月将贷款全部偿还并交付房屋后,要求开发商提供全部发票,但开发商提供的财产发票仅为151。8万元。开发商还将这笔发票上的逾23万元损失转移给了第三方公司。开发公司:钱谦不会退缩。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上述两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被命名为“宜兴科创汇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无锡市泰成房地产有限公司”。两家房地产销售公司均表示不会退款。并在宜兴水清木化房地产销售点。销售经理在接待记者和一些业主时“讲真话”:这10万元人民币不是“避税费”,而是“补偿”开发商的损失。合同价超过人民币850,000元不能反映这所房子的实际价值。不仅刘女士和他的妻子,所有在这里买房的房主都或多或少地支付了这种“补偿”。沂水市“水清木花”项目的销售经理徐明洲说,房地产经纪公司负责向业主收取高额费用,而不是开发商。物价部门:宜兴市物价局“例行”交纳的价款超过800万元,物价局局长刘玉峰告诉记者,可以初步确定宜兴市科创汇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以及与之签定联合协议的房地产经纪公司。价格是非法的,并负有主要责任。经核实,该公司已参与征收“服务费”约817万元,涉嫌违反中国的《价格法》。经检查,宜兴市物价部门将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邱鲁峰认为:“购买者可以声称开发商与房地产经纪公司恶意串通构成共同欺诈,并起诉法院要求相应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