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据国外媒体报道,根据荷兰商会提交的文件,谷歌在2017年通过一家荷兰空壳公司向百慕大转移了198亿欧元(约合227亿美元)的资金以避免税收。文件显示,2017年的转移金额比2016年增加了40亿欧元。换句话说,谷歌在2016年也转移了158亿欧元以避免税收。根据财务报告,谷歌2017年的调整后净利润为285亿美元。看来,为了避税,谷歌已经通过空壳公司转移了其利润的79%,这相当夸张。不过,谷歌在一份声明中说:“我们缴纳所有税款,并遵守世界上每个国家的税法。”此避税操作是合法的,并允许Google规避美国或欧洲的税率。该政策正在收紧,并且肯定会指责Google舆论。文件显示,谷歌一直在避税超过十年。通过荷兰公司进行的资金转移使Google的海外税率仅为平均水平的1/4。
最近,一些网友突然转向IG团队参与者不久前成立公司的证据。因为IG团队的球员没有文化,而且他们都早早地开始职业比赛,所以很多人都觉得这很令人惊讶。一般来说,IG团队成员还很年轻。凭着自己的知识,您不应该想到建立公司的权利。但是,IG有3个人默默地成立了自己的文化公司。我觉得事情不是那么简单!首先,让我们看看这些参与者的公司。首先,宝兰建立了自己的公司作为公司名称。在这里,他可以看到他是唯一股东,并且拥有100%的股份。剩下的两个人,阿水和王宁,是相似的,都是注册的文化公司,他们都使用自己的名字。更为可笑的是,阿水使用了自己的别名“阿水”,而不是喻文波这个名字似乎让人哭笑,但他们还成立了一家文化传媒公司,并拥有100%的股份。值得一提的是,两家公司成立公司的时间是同一天,因此可以看出他们是一起处理,还是委托其他人一起处理。而且这种方法也被很多人看到,那就是“合理避税”,与我的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不一样。因此,网友们还推测,这些IG参与者成立公司的原因是为了减少应缴税款,这种做法目前也很普遍。许多人会选择这种法规以避免高额税收。但是这个问题也受到很多网民的质疑,因为这种合理的避税方法似乎是很多人逃税的方法,所以也有很多人质疑IG团队成员成立公司逃税。那么您如何看待建立公司的参与者?您认为其中一些人成立文化公司以避免高额税收是合理还是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