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企业的员工获得一定的工资收入,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为了减轻个人的税负,有效地增加个人的实际收入,一些公司采用“每月两次缴纳工资避免税”的方法来支付员工工资。那么,这种税收筹划方法非法吗?所谓“每月两次交税避税”,通常是指公司为员工申请两张银行卡,一张用于支付基本工资,工作工资,绩效工资等,另一张用于支付工资。可以说,采用这种工资支付方式不仅可以减少员工的社会保障缴费基数,还可以减轻公司为员工支付社会保障的负担,也减少了个人每月承担的社会保障费用,增加了个人实际收入。但是,缴费基数对养老金有一定影响。尽管对年轻人影响不大,但雇员退休后,所领取的养恤金将不同于正常的支付者。简而言之,要使用这种避税方法,公司财务会使用第一个薪水卡的数据进行纳税申报,而第二个不缴税,而是直接找到可抵销帐户的发票。因此,严格来说,每月两次支付工资以避税是不合法的。那么,企业为员工计税的有效方法是什么?那增加个人收入呢?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1)合理调整工资,设法将工资安排在税前扣除额以下; (2)减少名义收入,并用一些福利代替(例如为雇员购买保险和支付更多的公积金等); (三)可以推迟或者提前调低月工资收入; (4)纳税人在尽可能长的时间内获得劳动报酬等。但是,尽管有许多税收筹划方法,但如果企业希望帮助员工实现合理的减税,他们还应根据专业的税收筹划计划促进这项工作的实施,以便他们可以在允许的范围内帮助员工依法取得最大的税收减免,也使税收筹划更加安全有效。因此,如果企业在这方面需要个人税务计划,则可以选择专业的金融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业务委托。因此,在现实的社会经济中,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税收筹划。这使员工的个人税收筹划更加合理和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