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工资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资性收入是月收入减去支出3500元后的应纳税所得额。李主任告诉大家。根据当前的税收优惠政策,某些收入可能未缴纳个人所得税!忘了〜1。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和津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按照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和津贴国家规定,是指依照国务院特殊政府津贴,院士津贴,高级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补贴和津贴的规定发行的。 2。延长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从单位获得的补贴,是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执行的。第20号):达到退休年龄和退休年龄,但认为由于工作需要而适当延长退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称为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的专家,学者和院士)待退休工资和退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其中:(一)从劳资关系所在地的单位取得的高级专家,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单位统一支付给职工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和其他收入。该州被视为退休和退休工资,并且免征个人所得税; (2)除了上述(1)所述的收入外,还包括各种名称等的补贴收入,以及高级专家从其劳动和工作单位以外的地方获得的培训费,演讲费,顾问费等。建立人事关系各种收入,例如稿酬,是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计算和征收的。 3。唯一的儿童补贴和儿童保育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个人所得税问题征收规定》》(国税发〔1994〕089号):符合规定标准的儿童补贴和儿童保育儿童补贴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超过规定标准的部分计入工资。独生子女津贴和育儿津贴的具体标准是根据当地法规制定的。 (四)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和免征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定生活补助费范围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他们服役的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从留存的福利费或工会经费中临时补贴生活困难。 5。救济金救济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救济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给予生活困难补助。 6。养老金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四款的规定:养老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7。工伤补贴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职工获得的工伤保险收益的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 40号): 1)按照《工伤保险》规定为受伤的工人及其近亲属制定的规定(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工伤保险的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2)本通知第一条所述的工伤保险金,包括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家规定)获得的一次性伤残补贴,伤残津贴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理事会第586号命令)金,一次性残疾就业补贴,工伤医疗,住院餐补贴,国外医疗运输和住宿费用,工伤康复费用,辅助设备费用,生活护理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第586号令)规定了fun葬补贴,家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死补贴。八,差旅费津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关于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4〕089号)第二条的规定: “旅行费用津贴”不是对工资和薪资性质的补贴,不属于纳税人自己的工资和薪资的补贴或收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特定的豁免标准,请参阅当地法规。 9。餐费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定食品错误补贴范围的通知》(财税字【1995】 82号)的规定执行:财务部门,个人因业务在市区和郊区工作,不能在单位工作或返回晚餐,如果确实需要外出就餐,根据实际用餐次数错误,按规定标准领取误餐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是,某些单位以伙食津贴的名义给予雇员的补贴和津贴应纳入当月的工资收入中,应从个人所得税中征收。11,公务用车和通讯补贴收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的规定:公务用车和通讯系统的个人使用因使用公务车而产生的改革电信补贴接受者在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收入项目计算和代扣个人所得税。之所以扣除一定的标准,是因为包括公务车补贴在内的公务交通补贴包括一定比例的公务支出。这部分公务费用应由公司承担,不构成雇员的个人收入,也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12。生育津贴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 8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生育保险方式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津贴,生育保险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13。军事食品差价补贴,军事职业津贴,专业补贴等。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收军事干部工资和收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 【1996】第14号):(1)政府特殊津贴;福利补贴;配偶离婚补贴;为没有工作生活困难的家庭成员提供补贴;仅儿童的军事保健费用;育儿教育补贴;达到或超过服务水平的干部公共服务费用(保姆费);军事粮食配给补贴,免于军事干部的项目或不属于我的补贴和津贴无需缴纳个人税。 (2)有5种暂时不征税的补贴和津贴:军事职业津贴;军队设立的困难地区补贴;专业补贴;基层干事员额津贴(营排长员额津贴);食物津贴。 14。商业健康保险《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关于促进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 39号)规定,统一组织为职工购买,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购买业务的负担对于健康保险产品,单位的负担的一部分应以真实姓名包括在个人的薪资和薪资明细表中,并视为个人购买,并按每月不超过此标准扣除从下个月购买开始就超过200元/月。 15。根据当地标准,在扣除个人税前扣除暖气补贴。其中,北京等没有标准,要对全部薪资组合缴税。【例】辽宁省:根据《关于澄清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辽地水发〔2002〕4号)文件规定:“一,关于个人取得的取暖个人所得税问题,个人收取的取暖费为工资性质的补贴,不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