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非限制股份的股东和大小不限的非客户,我们公司现在正在推出全国最优惠的退税政策,这绝对是最优惠的!目前,该行业可提供的最高个人所得税回报率为30.2%,在此基础上,我们公司将再分配7.3%的奖金,总计37.5%的个人所得税回报,在全国最高!
税后收入:37.5%*(1-20%)=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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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学习:
根据财税[2009] 167号文第3条的规定:个人转让限制性股票,而每种限制性股票转让收入的余额,在扣除股票的原始价值和合理税额后,即为应纳税所得额。这是:
应纳税所得额=转让限制性股票所得的收入-(限制性股票的原价+合理税金)
应税金额=应税收入×20%
限制性股票转让收入:指从限制性股票转让中获得的实际收入
限制性股票的原始价值:是指根据法规购买限制性股票时的购买价格和相关费用
合理的税费:是指与交易相关的税费,例如在限制股的转让过程中发生的印花税,佣金和转让费。
示例:李先生的个人持有人在贵州茅台限制销售200,000股股票,该股票在禁令解除之日以每股100元的价格出售。应缴个人所得税(全额)计算如下:
受限制的股份转让收入= 100 * 200,000 = 2000万
限制性股票的原始价值+合理的税费= 2000万* 15%= 300万
= 2000万-300万= 1700万
应税金额=应税收入×20%= 1700万* 20%= 340万
在计算限制性股票的原始价值时,如果纳税人未能提供限制性股票原始价值的完整且真实的证明,则如果不能准确计算限制性股票的原始价值,主管税务机关应当按照限售股份转让收益受限制股份原价的15%和合理的税款
并且,如果纳税人能够(或有能力)提供限制性股票原始价值的完整且真实的证明;
(1)如果受限制股份的原始价值和合理税款大于受限制股份转让收入的15%,我们建议客户提供尽可能多的受限制股份的原始证明尽可能减少客户应缴税款
(2)如果限制性股票的原始价值和合理税款少于限制性股票转让收入的15%,我们建议客户不要提供限制性股票的原始价值证明,主管税务机关应转让限制性股票收入的15%用于验证限制性股票的原始价值,这将有助于减少应付给客户的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