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所得税(纸质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5号):``其次,纳税人于2019年1月1日后获得申请。如果扣税代理人已向整个纳税人向税务机关完成了100%的扣缴税声明,或者是否需要根据税法规定向税务机关提交纳税申报单,则无论该税款是实际付款与否,您都可以申请发行纳税记录。 ”
因此,只要进行了纳税申报,即使税额为0,也不会影响“陶税记录”的发行。
对于个人所得税,要求“年收入超过12万元人民币的纳税人应在纳税年度结束后的三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纳税申报表”。清算和清算),目的是对一个会计年度的与税收相关的会计进行自我检查和自我更正,并且在每月进行全额申报和支付的情况下,此重新声明为“超过12万元”它为零,并且在申报过程中扣除了应缴税款。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自纳税申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年收入为超过12万元将结束纳税年度在接下来的3个月内,应将纳税申报单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
■■年申报收入为120,000,使我们有重复纳税的感觉。但是实际上,这项要求年收入120,000自我声明的要求原本是作为税务机关的“摘要”,让税务机关知道您每月按时纳税。当然,年收入12万也将起到检查遗漏的作用。假设您少付,就必须补足;如果您支付更多,您也可以退还或扣除税款。这不仅降低了纳税人逃税的风险,而且避免了纳税人多付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