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香港税务条例》,纳税人可在下列条件下申请扣除开支的税项:
1.费用是必需的; (二)在赚取收入过程中发生的; 3.费用不属于私人,私人或资本性质。
税收法规规定支出必须完全符合上述条件。香港税务局会接受实际情况,将支出分为两部分:可抵扣和不可抵扣。
如果用人单位支付给雇员的收入,则纳税人可以申请从应税收入中扣除所收到的金额。如果纳税人是业务员,则可以申请减免佣金,娱乐和运输费用。一般而言,税务局会为不同行业的税收减免设定上限,大约是收入的10%如果此人不同意此限制,则必须提供支出的详细信息和证明支出的文件。
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历史,文化等原因,香港与中国内地的税制存在许多差异。为了适应“投资者天堂”的自由市场经济,香港税制一直坚持简单税制,少税种,轻税负,简单征税的原则。至于个人所得税,在香港并不是一项单独的税项。 《香港税务条例》根据按收入类别划分税种的方法,将个人收入税分为四种:薪types税和利得税。),财产税和利息税(1989年暂停)。为了便于比较,可以将它们统称为个人所得税。内地根据现行国际惯例根据纳税人的特点进行分类,所得税分为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一项单独的税,并有专门的规定,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香港的个人所得税称为:薪sal税。原则上没收。
1.应税收入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薪tax税的计税基础是应税收入,是应扣除总费用和生活费用后的余额。一个
(1)薪tax税扣除项
主要包括雇主提供给雇员的假期旅行费用。公认的慈善捐赠也可以扣除必要的支出,这是指非私人或家庭消费而仅用于增加收入的必要支出。一个
(2)生计支出
是指纳税人,配偶,子女和其他家属的生活费。一个
的费用扣除标准会根据通货膨胀和税收政策等因素在年度预算中进行调整。薪sal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是将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相应的税率。一个根据财政年度征收薪tax税,实行严格的劳资双向申报制度。雇主支付收入时不执行预扣。雇主必须提供有关招聘和解雇雇员的信息,并报告雇员报酬信息,并向税务局报告4月1日至5月1日的上一个财政年度的雇员薪水。员工必须在每年的5月1日至6月1日之间向税务局报告工资,并填写工资税单。税务局通过计算机处理来验证和审查,并发出税收收集和纳税通知。纳税人当年应交纳的税款,应于当年7月至8月提前缴纳,并应于年末结账。预缴税款是根据上一年的应纳税所得额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