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个五年计划”期间,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取得了三项重大突破:
1.组织财政收入的职能应放在首位,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职能应放在辅助位置;
其次,建立以个人所得税为主体的个人所得税调整制度;
3.放弃当前的分类税模式,并采用综合所得税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