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基本要素:
1.个人所得税的概念。
2.个人所得税纳税人
3.个人所得税项目
4.个人所得税税率
个人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完善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制度;将主要劳动收入纳入综合征税;调整和完善外资个人的税收政策;调整和简化一些收入项目;优化和调整税率结构;完善减费模式
其中,综合收入和营业收入的税率表的变化如下:
我国目前征收的个人所得税的原则是“低收入者不纳税,中等收入者适当纳税,高收入者纳税更多”。一般税收制度是除最贫穷的人以外的其他国家缴税。超过50%。这与中国的税收政策选择不同。
改革个人税的下一步是从目前的分类税制转变为全面的分类税制。在对某些收入项目实施全面的税收计算时,还将给纳税人家庭增加负担,例如维持人口和抵押贷款。贷款和其他条件包括在扣除因子中,这也反映了公平的税收。改革过程取决于立法的完善和收集和管理能力的增强。
(2)收集和管理的低水平以及落后的方法使得难以提高收集和管理的效率。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征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已不能满足税收的要求,这是削弱税收征管能力,影响税收征管效率的重要因素。人员的收入信息,并处理和审核税收信息;税务代理机构制度不健全,不能发挥中介组织的作用;此外,例如与个人所得税征收相关的财产申报系统和个人信用管理系统该机构难以提高收集和管理的效率以及监督的作用。
(3)处罚规定不完善,处罚力度不足以阻止纳税人。目前,中国的《税收征管法》对偷税,逃税等违法行为的定义含糊不清(例如,很难明确界定经常项目是否不对纳税人的有意或无意行为进行结转)在纳税人获得收入之后)税务执法机构很难掌握,通常可以避免。这样,违法者本身将无法接受教训并自觉遵守法律。它们不会对大多数公民起到警告或威慑作用,并且无法制止违法行为。因此,很难形成一个遵守纪律,遵守法律,自觉纳税的良好社会风俗。
3.改善中国个人所得税的建议和对策
2.扩大收集范围。目前,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11个应税项目并未涵盖个人收入的所有内容[6]。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将出现越来越多的应税项目。一些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新兴项目应包括在应税项目中。因此,中国应该改变目前的正枚举方法,并采用更通用的反枚举方法。所有可以增加纳税人税收负担的收入都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可以列举一些特殊的个人收入以减免税,以反映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
3.以家庭为计税单位。家庭税,是指以家庭为单位,结合夫妻的收入共同申报纳税。个人所得税是个人的单位,对个人收入进行申报和缴纳税款。从理论上讲,家庭税收相对于个人税收具有明显的优势:家庭税收可以更好地反映公平的基本税收原则,因为在正常情况下,任何税收体系的建设都是相对完整的,税收的概念反映了公平的概念。政府规定在税前扣除不同数额和名称的款项,例如扣除子女抚养费和教育费用,扣除父母和祖父母的抚养费以及扣除贫困的亲属。选择家庭税的最大好处是,它可以充分考虑家庭的实际支出,并使税后结果尽可能公平。例如:抚养一个孩子和抚养两个孩子之间的区别;抚养健康孩子和抚养残疾孩子的扣除之间的差异[7]。
4.规范个人免税标准。《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将个人所得税工资免税额调整为1600元,大大减轻了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但是,作者认为,减费标准的主要问题不是金额,而是是否考虑和区别纳税人的具体情况。根据国外的惯例,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免税额可分为四个部分:1)扣除个人基本生活费和教育费。2)扣除抚养孩子和抚养老人的费用。3)对残疾人和慢性病的特殊扣除。4)儿童教育扣除。目前,教育支出在家庭支出中所占比例很大,并且没有任何形式的社会保障,因此应进一步扣除[8]。
5.为简化税率层次结构,应实施“低等级,低税率”的累进税率模型。本着“照顾低收入,中产阶级,调整高收入人群”的原则,在提高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基础上,将最低税率提高到10元。 %,高税率的45%降至35%,可以构建一套从10%到35%的累进税率。累进税的水平相对较低,为5级。
6.加强税收征管。一是努力完善税收征管方式,积极推进税务部门个人收入信息收集系统和银行个人收支结算系统的收集,实现对收入和数据处理的全面电子监控,进一步提高纳税能力。监控并收集收入水平。通过建立银行与税务机关之间的网络项目,现金交易的范围逐渐缩小,所有收支情况都应尽可能地置于税收银行网络的监督之下。减少了现金交易,政府可以将帐户用于纳税人。实施有效控制;其次,采用源头扣缴与纳税人自我申报相结合的征收管理方法。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收入时,还必须向税务机关申报。扣缴义务人不扣留和违反规定申报,缴纳税款,未提交有关资料的,应当明确法律责任和相应的处罚措施。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已经开始改革。我们必须以此税收改革为契机,发展适合中国国情和市场经济需要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要真正发挥个人所得税在中国税收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