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扣除100%的扣除标准,即一个人每月扣除1000元,也可以选择扣除50%的扣除标准,即一个内部人士每月扣除500元。。只能接受这两种分配方式,纳税人可以根据情况选择。
前款所称学前教育包括3岁至小学的学前教育。学术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教育),高中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大学学院,大学本科生,硕士,博士教育)。
受过教育的孩子的父母要扣除扣除标准的50%;经父母同意,其中一方也可以选择由任何一方扣除100%的扣除标准。特定的扣除方法不能在纳税年度内更改。
个人所得税特别附加扣除,是指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对子女的教育,继续教育,重症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房屋租金,老年人抚养费等6种特殊附加扣除。
根据民生支出的变化,例如教育,医疗,住房,养老金等,及时调整特殊额外扣除的范围和标准。
纳税人子女的全日制学费支出是按每个孩子每月1000元的标准费率扣除的。
教育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教育),高等教育(大学学院,本科生,硕士,博士教育)。
年满3岁且在进入小学之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儿童应遵守本条第1款的规定。
父母可以选择其中之一扣除100%的扣除标准,也可以选择双方扣除50%的扣除标准。特定的扣除方法不能在纳税年度内更改。
第7条如果纳税人的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则纳税人应保留相关的学校教育文件,例如海外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和出国留学签证,以供参考。
纳税人在中国继续攻读学位(学位)的支出应在教育期间每月固定扣除400元。同一学位(学位)的继续教育的扣除期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用于取得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的支出,应当在取得有关证明的当年,按固定费用3600元扣除。
受过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继续教育的纳税人,应保留相关证书和其他材料,以备将来参考。
纳税人的医疗费用可以选择由他本人或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的医疗费用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之一扣除。纳税人,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产生的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