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总统令第9号),自2019年1月1日起生效。
从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应将纳税人的薪金和工资收入从月收入中扣除5000元,并依法确定特殊扣除和其他扣除。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根据本决定第16条的月所得税率表1(适用于综合收益)计算并支付,不扣除其他扣除额;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应根据本决定第17条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2(适用于经营收入)的计算,从订约经营和租赁经营收入中支付企事业单位。
薪tax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付税费=(薪金收入-“五险一金”-扣除额)×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1.当前的个人税金计算方法:
应付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扣除标准)*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如果
不超过500元,则税率为5%,快速计算扣除额为0;
超过500-2000元时,税率为10%,快速计算扣除额为25如果
的金额超过2000元到5000元,税率为15%,快速计算扣除额为125
2.自2011年9月1日起调整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扣除额为3500元。
每月应纳税所得额速算扣除额(元)
整个月应交税额不超过1500元3%0
每月应交税金超过1500元至4500元10%105
当月应纳税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20%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