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应付职工月工资三险一金-扣除标准3500元)×调整后的税率-快速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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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薪tax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付税费=(薪金和工资收入-“五险一金”-扣除额[3500])×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2.从2011年9月1日起,将实行7级超额累进税率:扣除额为3500元。
整个月的应税收入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元)
整个月应交税额不超过1500元3%0
当月应纳税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10%105
当月应纳税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20%555
基本公式:
本期预扣的预提税=(累计预扣应税收入×预扣税率快速扣除)-累计预扣预提税
其中,应纳税所得额的累计预扣和预付款=累积收入-累计基本扣除费用-累计免税收入-累计特殊扣除-累计特殊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基本扣除额是按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在本月的工作月数得出的。特殊扣除意味着三份保险和一金。
特别额外扣除是指针对儿童的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房屋租金和老年人抚养费的六个特别额外扣除。
自2019年1月1日起,中国将正式实施新的税法。新税法主要包括新税率表,特殊附加相关政策和累积预提税法。
1.新的税率表自去年10月1日起实施。中国新税的应税金额仍分为7个基数,各级税率没有变化,但各级直接应纳税额的范围是不同的;
2.特殊的额外扣除是指如果纳税人接受了子女的教育,继续教育,重症监护,住房租金,住房贷款利息以及与抚养老人有关的支出,则应征税起征点和五种保险可以扣除一个。在享受特殊额外抵扣的基础上,可以减少纳税人的应纳税额;
3.累计预扣和预扣应纳税所得额=累积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特殊扣除额-累计扣除额-累计额外特殊扣除额-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额;纳税额=(预提应纳税所得额的预扣金额*预扣税率-扣除额的快速计算)-累计扣税额-累计累计预扣税;
扩展数据
根据新税法,2019年2月将首次宣布个人所得税,这与2019年1月支付的实际工资相对应。
因此:应纳税额= 5000 * 3%= 150元。
建议企业在2019年1月的工资分配中,按照上述规定计算2月份要申报的个人所得税的预扣金150元。
3月份申报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00-150 = 150元。
建议企业在2019年2月的工资分配中,按照上述规定,计算3月份要申报的150元个人所得税的预扣款。
在接下来的几个月,依此类推,直到2020年1月,即2019年12月的工资和薪金申报,这是《个人所得税法》第1条第3款所指的纳税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