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tax税取决于以下条件:
♦您的收入(包括薪水,工资,佣金,小费,奖金,津贴,额外奖励,代替假期的薪水,退休服务的奖励或奖励),合同奖励和非现汇现金,以及现金例:提供住所并发行股票奖励);
错误若您是公司董事,则必须首先确定您的董事职位是税务职位。来说是“香港职位”还是“非香港职位”;
如果您是雇员,则必须首先确定您的工作是否为税收来说是“香港工作”还是“非香港工作”;
♦您的津贴;和
♦您申请的扣除(例如:批准的慈善捐赠,个人教育费用和房屋贷款利利息等)。
有关详细信息,建议您访问香港税务局的网站。
薪tax税的计算公式如下:
1.应纳税额=年度总收入-总扣除额-免税总额
2.应税金额=年度总收入减去总收入
2008/09年度香港的基本薪金税津贴为108,000元人民币。
2009/10税年度税率
实际应税收入(扣除的总税额)
累所得税率
初始$ 40,000
2%
其次是$ 40,000
7%
12%
余额
17%
总净收入(不扣除总免税额)
标准税率15%
香港的个人所得税称为:薪sal税。原则上没收。
1.应税收入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薪tax税的计税基础是应税收入,是应扣除总费用和生活费用后的余额。一个
(1)薪tax税扣除项
主要包括雇主提供给雇员的假期旅行费用。公认的慈善捐赠也可以扣除必要的支出,这是指非私人或家庭消费而仅用于增加收入的必要支出。一个
(2)生计支出
是指纳税人,配偶,子女和其他家属的生活费。一个
的费用扣除标准会根据通货膨胀和税收政策等因素在年度预算中进行调整。薪sal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是将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相应的税率。一个根据财政年度征收薪tax税,实行严格的劳资双向申报制度。雇主支付收入时不执行预扣。雇主必须提供有关招聘和解雇雇员的信息,并报告雇员报酬信息,并向税务局报告4月1日至5月1日的上一个财政年度的雇员薪水。员工必须在每年的5月1日至6月1日之间向税务局报告工资,并填写工资税单。税务局通过计算机处理来验证和审查,并发出税收收集和纳税通知。纳税人当年应交纳的税款,应于当年7月至8月提前缴纳,并应于年末结账。预缴税款是根据上一年的应纳税所得额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