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购买房屋而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必须缴纳契税和印花税。
如果您购买二手房,则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还有一个公共维护基金需要支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直岛无偿补偿房屋有关的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 78号)第一条:房屋权利是免费捐赠的,各方均不征收个人税所得税:
(1)财产权人免费将财产权捐赠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祖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人免费将房屋产权授予承担直接支持或支持义务的支持者或支持者;
(3)如果房屋产权所有者去世,则应获得合法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遗产继承人,以依法取得房屋产权。
除本通知第1条所规定的情况外,如果财产权人将财产权免费转让给他人,则受赠人为获得免费捐赠的房屋而获得的捐赠收入应按照“其他收入”项目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当免费对捐赠的房屋征收个人所得税时,应税收入为房地产赠与合同中指明的赠与房屋价值的余额减去赠与人在赠与期间支付的相关税费处理。如果赠与合同中标明的房屋价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或房地产赠与合同中未标明赠品房屋的价值,税务机关可以根据市场确定收款人的应纳税所得额。评估捐赠房屋的价格或采用其他合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