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公司业务经常使用甲公司董事长的别克家用车,因此董事长决定以20万元购买该车,但由于转让手续,公司必须缴纳相关税款超过1万元人民币,感觉不经济,因此尚未办理车辆转让手续。根据新的会计准则,实质比形式更为重要,公司财务部门以银行转帐付款收据,个人收据和购车发票复印件等附件为基础,在购货中购买20万元“固定资产”账户支出折旧如期计提。目前,该公司2009年的税收结算工作正在进行中。请问:A公司的上述待遇正确吗?可以在税前扣除折旧吗?如何规避税收风险?
[分析]上述处理方式在会计或税收方面不可行。1.根据“基本会计准则”的合法性要求,作为会计基础的原始附件必须具有最低限度的正式要求,而不仅仅是其经济实质。没有获得转让交易发票就违反了购买二手车的规定。《中华民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即使您查看经济实质,在会计核算中有什么证据证明所购车辆属于公司用途呢?2.企业购买的资产必须具有真实和合法的证明,才能预先缴纳所得税。白条所产生的费用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更重要的是,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购置房屋或其他财产的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财税[2008] 8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批复。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税收关于印发实物给职工福利如何计算和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15号),
有很多节省税款的方法。但是,当纳税人计划税收并确保合法性和安全性时,他们选择的节税方案越简单越好,越简单越好。这是税收筹划中便利的原则。
下面,上级税务猫使用3个案例来说明企业增值税如何节省税款。
首先,使用增值税税收优惠来节省税收
案件:
其次,通过延迟纳税期限可以节省税收。
延迟纳税是根据资金的时间价值进行计划。要实施此计划,您首先应澄清何时发生增值税税义务:
1.不论是否交付货物,收到销售付款之日或获得销售付款凭证,均以直接收款方式出售。
2.通过赊销销售和分期收款的方式销售货物应为书面合同中约定的收款日期。没有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货日期的,应当以交付货物的日期为准。
某设备销售公司在8月份发生了3种销售业务,总付款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前500万元人民币以现金结算;第二笔800万元是验收后收取的;第三支付1700万元人民币,并在一年后收回款项。
1.如果公司采用直接付款收款合同,则应计算当月所有销售额,并产生510万元(3000万元×17%)的营业税。帐户违反税法,少报销增值税425万元;
2.想法:对于尚未收到的800万元和1700万元,可以与购买方签订合同,并使用收款日期延迟纳税时间。采用信贷销售和分期收款的方式可以为企业节省大量的营运资金。
第三,使用转让定价
转移定价是指关联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转移无形资产时设定的价格。
节税计划和印花税案例分析。尽管印花税是一种小税,但某些企业还是有必要节省。印花税的具体规定已在前面介绍过,我们将重点讨论此案。
A公司向B公司承包了一个3000万元的项目。B公司将C项目的1000万元分包给C公司,并将Ding公司的800万元分包给了D公司。每个公司应缴的印花税计算如下:(1)A公司的应纳税额= 3000万元×0.03%= 90万元;(2)B公司的应纳税额= 3000万元×0.03%+ 1000万元×0.03%+ 800万元×0.03%= 14.4万元,(3)C公司的应纳税额= 1000万元×0.03%= 30万元,(4)丁公司的应纳税额= 800万元×0.03%=20400元,如果B公司与A公司进行谈判,让A公司与C公司,D公司分别签订1000万元和800万元的合同,剩下的1200万元合同由A,B签订,则A, C,D应交税额保持不变,B的应交税额为1200万元×0.03%= 36万元,比原税额节省10800元(14400元-36600元)。
因此,减少流通环节可以避免重复支付印花税,因为在商品或服务的流通中,每次签订合同时,印花税必须支付一次。如果可以预先确定下一个流通环节,则可以完全节省印花税。这里还有一个要注意的问题。 A公司与C公司和D公司之间签署的工作量必须与B最初打算分包给C公司和D公司的工作量相同。否则,乙方将损失两个分包项目的分包利润。因此,B公司必须首先说服A公司继续进行。如果您能掌握相关案例和技能,您将成为节税计划的专家。
许多公司通过“广告”来促销他们的产品。我们可以看到在机动车辆上的广告,在购物中心的大屏幕上的广告以及在电视上的广告……“广告”的方法有很多,如何使广告税负最低?让我们看一个案例。
案例说明
儿童产品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为了配合6月1日的产品展览会,该公司计划投资90万元进行大型广告投放,其中电视20万元,广播10万元和室外墙面投资10万元。广告牌20万元,车身广告25万元,电梯广告15万元。有两种选择:
方案1:将所有广告直接委托给广告公司以进行规划和投放。
方案2:一些广告,例如电视和广播广告,是由广告公司放置的,而其他广告是由公司的宣传部门计划和放置的。
案例分析
哪个计划是较低的税率?
方案1:直接委托广告公司进行计划和启动,只能从广告公司获得6%的广告服务增值税发票;扣除进项税额= 90 /(1 + 6%)* 6%=51万元。
方案2:根据财税[2016] 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政策法规:
1.租赁用于广告的户外墙是一项房地产租赁服务,可以获得10%的增值税发票;
2.通过公交车厢进行的移动广告是有形的动产租赁服务,可获得16%的增值税发票;
3.电梯广告是一项房地产租赁服务,可以获得10%的增值税发票。
我们可以看到,基本上每项业务的税率都等于或高于广告公司的税率。获得的进项税抵免额为:(())= 30 /(1 + 6%)* 6%+ 20 /(1 + 10%)* 10%+ 25 /(1 + 16%)* 16%+ 15 /(1 + 10%)*10%= 83,300元。
通过对以上两种方案的比较分析,不难发现方案2的进项税额比方案1的进项税额多32,300元。可以看出,第二种选择更具成本效益。
提示
通过这种情况,我将告诉您,在不影响广告效果的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使用广告渠道来减轻公司税负和减轻公司负担!但是,我们必须在确保总成本不增加的基础上考虑,以免彼此视而不见。
为了获得更多的销售,许多公司经常采用一些促销方法:折扣,全额折扣,免费买一赠一和销售返利。尽管这些方法可以吸引大量的消费群体,但是税收处理的实施有些粗心,这不仅给会计自己的工作带来麻烦,而且还要求公司多缴纳不公正的税收。
今天,我将告诉您如何使用这些促销方式来节省税款。
企业折扣
根据国家税函[2008] 875号:从产品价格中扣除的用于促销产品的价格是一种商业折扣。如果产品销售涉及商业折扣,则应根据去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产品。销售收入额。在“折扣”和“全额抵扣”促销方式下,可以根据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认销售收入。可以在打折后直接开具销售发票,也可以在发票上分别列出原始价格和打折额。(如下所示)
完整的优惠券
对于客户而言,优惠券可以在商场中消费,并且比礼物更具吸引力。对于商家而言,优惠券可以使顾客留在商店中并再次消费,这可以显着提高销售额。因此,在重要的节日期间,大型购物中心通常会发行全额优惠券。
有人认为,退还的购物券应视为“销售费用”,公司会从“销售费用”和“估计负债”中扣除;当客户使用购物优惠券进行购买时,记录“估计负债”,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科目,同时结转销售成本,逾期未收回的购物券可抵消“销售费用”和“估计负债”。
这种方法有很多缺点。大型购物中心使用优惠券返利代替普通产品折扣时,较高的优惠券返利率等于购物中心销售收入的虚假增加,使企业承担了过多的税负。一种更合理的方法是仅在发放凭证时处理注册,而不进行会计处理。当客户持有凭证并再次消费时,凭证的收据部分直接打折到POS机系统中,也就是说,客户持有凭证。当使用优惠券时,实际销售额仅是购物优惠券以外的部分。
例如
在庆祝欧亚大型购物中心期间,在联合商店的柜台举行了“免费200至200”的优惠券退款促销活动。。活动期间,该购物中心的优惠券销售额为5850万元人民币,其中现金3510万元人民币,购物券3千万元人民币,购物券2340万元人民币。
欧亚大型购物中心的制造商应付的总付款额:5850×(1-45%)= 3217.5万元,销售成本= 3217.5÷(1 + 16%)= 2773.7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 2773.71×16%= 443.79一万元。
销售收入的会计处理在两种情况下确认:
满赠
“全包礼物”在提高客户单价方面具有更明显的作用。购买礼物时,应选择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供应商,并要求另一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抵扣进项税。设定您自己的合理零售价。分发礼物时,将其按设定的零售价视为“正常销售”,通过POS系统结算,并选择“应收款”作为付款方式。活动结束后,“销售费用”和“应收款””。
的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由此可见,礼物的分配与自营产品的销售方式一样,不仅减少了在纳税申报单中计算推定销售收入的联系,而且还控制了通过独立设定零售价格,在合理水平上征收销项税。
提示:
尊敬的会计师,如果公司进行折扣促销和其他活动,则无需担心相关的节税待遇。
在税收筹划计划中,有必要综合考虑税收筹划计划的采用是否会为企业带来绝对的利益。在制定决策时,公司经理必须首先从运营决策阶段和业务运营阶段开始,考虑税收结果,并做好税收工作计划实现预期的经济和税收效果。管理决策既是管理者的权利也是义务。商业决策通常是企业未来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最重要的税收筹划环节。下面我们以案例说明税收筹划对决策有效性的重要影响。
国家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宏观调控。市民在观望,房地产交易量持续下降。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经理决定采用一些促销方式,以加快资金返还。在设计销售计划时,公司面临以下两种选择:(假设房屋价格为100万元人民币,汽车价值10万元人民币)):
选项1:“在促销期间买房子买车”。
选项2:“促销期间原价降低10%”。
通过以上过程,经理进行了初步分析:对于方案1,如果客户以100万元购买房屋,则必须放弃汽车并花费10万元,因此房地产公司有净收入。余额90万元;对于选项2,如果在促销期间为客户提供了原始价格10%的折扣,则净盈余为100×(1-10%)= 900,000人民币,因此这两个选项之间没有差异,并且两者是可以接受的。
但从税收的角度来看,该计划有其优点和缺点:
方案1:对于一家房地产公司,如果您以100万元的价格出售房屋,则需要缴纳100×5%= 50,000元的营业税,城市建设税和5×(3%+ 7%)= 50万元;
由于房地产公司使用100万元和10万元购买汽车并免费将其赠予客户,因此按照增值税条例的规定:企业将购买的商品免费赠与他人,好像在卖商品,并征收增值税。
因此,有必要支付更多的增值税:10×17%= 17,000元。
由于房地产公司免费将汽车捐赠给客户,因此客户的收入应作为20%的个人所得税的“附带收入”支付,房地产公司有义务扣留和工资。也就是说,房地产公司还需要代表客户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有必要为客户多缴纳个人所得税:10×20%= 20000元。
由于房地产公司代表客户支付了人民币20,000元的个人所得税,因此根据所得税法规不能在扣除公司所得税之前将其作为费用扣除,因此必须支付2×0.33 = 66万更多的企业所得税。
房地产公司需支付100×0.05%= 0.05万的印花税。
对于客户,房地产销售需要缴纳契税:100×3%= 30,000元,
印花税:100×0.05%= 5百万。客户共支付30,500元
方案2:以特惠价格的10%出售,即以90万元出售,因此您需要支付90×5%的营业税= 4.5万元,城市建设税和额外的4.5×(3 %+ 7%)= 45万元;缴纳印花税的90×0.05%= 0.4亿元。
对于客户,房地产销售需要缴纳契税:90×3%= 27千元,
印花税:90×0.05%= 0.45万元。客户共支付27500元
由此可见,方案1所缴纳的各种税额要比方案2所缴纳的税额更大。方案2对房地产公司或客户而言更为有利。
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各种计划实际上可以满足管理者的最终需求并达到其预期目的。但是,如果考虑到税收方面的考虑,则该计划的优缺点将被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