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问卷网络对1911人进行了一项调查,结果显示50.6%的受访者对自己的个人纳税状况有所了解,而79.5%的受访者准备了新税。预计改革计划。 68.7%的受访者认为,应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调整个人税收计划。 57.3%的受访者建议降低税率和减轻工人阶级的税负。
在受访者中,私营企业和私营企业占34.6%,国有企业和中央企业占20.8%,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占16.5%,外国企业和合资企业占15.3%,6.6百分比的受访者是自雇人士;北部的上海,广州和深圳等一线城市占32.8%,其他新兴的一线城市占8.2%,省会城市占23.7%,二三线城市占26.7%。城市。县(乡)8.0%
51位税务专员结合案例为大家解答:
原始单位:A公司根据张三事先提供的特殊附加扣除信息实施税款预扣,并根据累积预扣法累计计算,然后预扣并缴纳个人税。
失业期:在此期间,张三没有薪水或薪金收入,也没有任何单位预扣或预扣个人税。
新单位:B公司根据张三提供的特殊附加扣减信息实施个人预扣税,根据累积预扣方法累计计算,然后预扣并缴纳个人税。应该注意的是,B公司没有张三以前的工资信息,因此累计预扣款是从9月开始计算的。
乙公司代扣代扣代办张三个人所得税780元。
2020年的结算和付款:在整个2019年,A公司和B公司累计为张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450 + 780 = 1230元。
当他失业时,张三没有收入,但是存在特殊扣除(个人支付社会保障)和特殊的额外扣除。
根据相关规定,张三需要在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之间结清款项,并申请退还510元的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