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164号公告,《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后优惠政策趋同问题的通知》,第1条第(1)款,“居民个人获得一-2021年12月31日,年度年度奖金前几天未计入年度综合收益的,将年度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获得的金额,根据本通知所附的每月折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税率表确定自适应税率和快速计算扣除额,分别计算交税 ”。
从2019年1月1日起,根据新税法的规定,居民个人综合收入将由每个纳税年度的收入6万元以及特别抵扣,特别附加抵扣和其他抵扣余额确定,扣除额为法,是应纳税所得额。扣除:扣缴预提税的,劳务报酬,手稿酬金或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扣除费用为800元;超过4000元的,按收入的20%计征。
1.居民个人工资和薪金所得的预扣和预缴的个人所得税预扣税率表
请注意,税率表中有一列“快速计算扣除”。快速计算扣除是指为解决逐步计算超额累进税率的复杂技术问题而预先计算的一条数据。
个人所得税是在计算超额累进税率的所得税时使用快速计算扣除法计算的:
应税金额=应税收入×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
扩展配置文件:
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审查和修订《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从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和薪金,应纳税所得额,是扣除每月支出的5,000元,专项扣除额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额后的余额。
根据新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纳税额是在每月转换后计算的,没有扣除其他扣除额;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以及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收入,首先根据新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计算并缴税。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具体通知,规定执行5000元的“起点”。纳税人的实际工资和2018年10月1日(含)以后取得的工资性收入,统一扣减费用,每月5000元,应纳税额按照新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计算。
对于纳税人在2018年9月30日(含)之前的实际薪资,应根据税法修正案的规定执行费用扣除。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关于全面实施新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问题的公告
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得到执行。从2011年9月1日起调整后,按照3500元/月的起征点计算工资性个人所得税,并实行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示例如下:
如果该人的月工资收入为5400元(税前收入被视为扣除的社会保障),则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5400-3500)×10%-105 = 85元;
的简要分析如下:
工资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付税费=(薪金收入-“五险一金”-免税额)*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忽略社会保障因素,基于应税收入5400-3500 = 1900元,确定税率10%,快速计算扣除105元。
■中国目前的工资和薪金的现行税起征点是3500元(即免税额),并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相关的计算方法如下:
1.应缴个人所得税=整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薪金收入-“五险一金”免税额)*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
2.整个月的应税收入=(五类薪水保险和一金)-3500;
应该支付工资,即上面的公式“工资收入”。
3.实际工资=应付工资-五种保险和一份黄金-应交税金;
说明:根据我国现行的个人税法,在计算工资收入的个人税时,可以扣除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部分。
“五种保险”是指五种保险,包括退休金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一金”是指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保险是企业和个人共同支付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由企业承担,个人无需支付费用。这里应该指出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请参阅图片以了解当前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