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
3月份的个人所得税在4月份缴纳后,征税标准应为2,000元,而不是1600元。
国家税务总局在公告中表示:
2.新旧税法的规定如何适用于工资和薪金收入?
答案:具体来说,纳税人的实际工资和2011年9月1日(含)后获得的工资收入应采用经修订的减税标准和税率表来计算和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在2011年9月1日之前获得的实际薪水和薪金收入,无论扣缴义务人是否在2011年9月1日之后宣布该税,都应在税法修改之前应用扣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