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现在我们不需要支付个人营业执照
正常的租赁行为不仅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还需要缴纳营业税及其征费和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可以预扣相关税款,而营业税法明确规定不允许预扣税款。
因此,在通常情况下,纳税人必须先到主管税务机关缴税,发票开具后,企业只能在发票上输入费用。
1.个人出租房屋应缴纳以下税款:财税[2008] 24号文件规定:1.财产税:租金收入的4%。2.营业税:按3%的税率减半计算并缴纳。3,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计算并缴纳营业税额的10%。4.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房屋所得的收入暂时减少,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物业租赁收入,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收800元;收入超过4000元的,减收20%。5.免征城市土地使用税6.免征印花税2.租用非住房的人(商店,办公室等)应缴纳以下税金:1.财产税:根据租金收入的12%计算和缴纳2.营业税:租金收入的5%。3,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计算并缴纳营业税额的10%。4,个人所得税:按财产融资租赁收入,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收800元。税率为20%。5.印花税:根据房地产租赁合同的印花税,为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如果税额不足1元,则贴花为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