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你有什么样的补偿。《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保险赔偿金免税。
除保险索偿外,所有索偿均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解除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个人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第1条规定:一次性工资收入(包括经济补偿,生活津贴和用人单位支付的其他补贴),其收入少于上年地方平均工资的三倍的,免征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劳动合同终止引起的经济补偿个人所得税征收问题的有关规定》(国税发〔1999〕178号)计算了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额。
首先回答您以后的问题:企业员工的个人所得税是预扣税(即公司支付),在实际支付到您的银行帐户(即打入您的帐户的钱)之前扣除是税扣除薪水后),公司会扣除这部分款项,并需要帮助您向当地税务局付款。您不必自己支付。
您上一个问题的另一个答案:如果劳动合同的一次性补偿得到解决,并且满足支付标准,则必须支付。
标准是这样的:统计局提供的雇员当地平均年工资的金额是前一年的三倍,如果不大于此金额,则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保险一金,再除以您的工作年数,再减去扣除标准(现在的扣除标准是2000),剩余部分是需要征税的部分,可以按照9级税率计算表。
因为我来自成都,因此统计局去年(2008)给出的平均薪水水平超过3W,因此我们在这里用10W之内的一次性补偿来解决劳动合同,该补偿是基本上全部没有个人所得税,因此我估计,只要您不在偏僻的地方,您就不必为此支付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