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多星期的时间里,公民将欢迎新的礼品包装,并享受特殊的税收减免。刚才,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个人所得税特别加计扣除暂行办法》。与咨询草案相比,租金减免标准提高了25%,大病最高减免额增加了2万元,孩子们还可以在技工学校享受减免,一系列新确定的折扣将在已实施。
1除普通高中外,还可以从技工学校中扣除儿童
新的税法将于元旦实施,其中包括针对儿童教育,继续教育,重大疾病医疗保健,抵押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养老金的六种特殊额外扣除。相较于征求意见稿,有关部门确定的最终标准和规定也作了相应调整。
从明年元旦开始,公民子女每年将获得特殊教育扣除,金额为12,000元人民币。在咨询草案的早期,有关部门建议每个接受初等,初中和高中教育的孩子都可以享受特殊扣除。至于这次的高中教育范围,除普通的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外,有关部门还增加了一项技术工人教育。
在运作中,父母可以扣除全额,或者父母可以扣除每人500元。确定扣除方法后,不能在纳税年度内更改。
税务机关特别提醒学生,由于疾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可能会被停学,但在保留学生身份的期间以及根据教学安排的寒假和暑假等假期机构,连续扣除不受影响。
同时,需要在中国接受教育的儿童不需要保留特殊信息;但是,对于那些在国外接受教育的人,他们需要保留相关的教育材料,例如海外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和出国留学签证。
在继续教育方面,这次基本保持了征求意见稿的政策,每月扣除400元的学历(学位);每年继续扣除具有职业资格的继续教育费用3600元。但是税务部门也提醒市民,这是一个例外。也就是说,在本科以上学历的继续教育中,家长可以选择根据子女的学历扣除相关费用,另一方面,子女本人可以根据继续教育的项目选择扣除。但是,在这种情况下,父母不能扣减子女的教育费用,子女也扣减继续教育计划。两种扣除方式不能同时享受。
2最高可扣除25%的租金,北京每月可扣除1500
每月支付租金后,本应支付的工资减少了近一半。租金上涨了,这已成为许多新员工面临的最大财务压力之一。考虑到相关情况,税务部门大大提高了租金特别减免标准。
《新政》规定,国务院确定的直辖市,省会(首都),计划城市和其他城市的月扣除额为每月1500元(征求意见稿的标准为1200元),增长25%;在市区注册人口超过100万人的城市,月租金为1100元(以前为1000元),增长了10%。除上述城市外,注册人口在100万(含)以下的城市为每月800元(不变)。
在住房贷款方面,该政策基本延续了征求意见稿的要求,标准仍为每月1000元。但是,有关当局首次规定扣除期不得超过240个月,即20年。
同时,税务部门还首次声明所谓的第一笔住房贷款是个人或配偶,以及个人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的个人住房贷款,中国首次发生购房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同时,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可以参考贷款合同(协议),也可以咨询办理贷款的银行和住房公积金中心。
对3种主要疾病的医疗扣除标准增加了20,000,最高扣除额从60,000增加到80,000
在意见草案中不难看出,新政将最高抵扣额从6万元提高到了8万元,增加了2万元。但是,就扣除额而言,咨询草案包括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的免赔额部分和医疗保险目录范围之外的自付费用部分。新政明确规定,仅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的免赔额部分。
税务部门还强调,患者需要保留与医疗服务费和医疗保险补偿相关的账单原件或复印件。
4种针对健康,继父母和养父母的推论
关于老年人的扣除标准,这次新政策没有改变,纳税人是唯一可以每月扣除2000元的孩子。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每月可共同抵扣2000元每个人每月的金额不能超过1000元,具体分配方法包括均等化,任命和指定分配,其中任命和任命需要保留分配协议。
新政还首次明确规定,被抚养人的父母包括亲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和子女死亡的祖父母。特殊扣除期从受抚养人年满60岁的月份开始,直到抚养义务结束为止。
太复杂?
没关系,有了这张照片,
你们都明白!
为您:每年的三月到六月
从明年开始,除了大病医疗,子女教育,退休金,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继续教育外,员工在单位支付薪水和工资时,还可以享受特殊的每月补充扣除政策。
首次享受特殊的额外减税优惠时,个人需要向受雇单位填写“特殊的个人所得税的额外减免信息表”。当单位每月支付工资时,采用“三险一金”扣除模式为所有人申请特殊的额外扣除。
税务部门还解释说,在2019年新税法实施的第一年发生的医疗费用要到2020年才能处理。此外,所有重大医疗费用必须由单位扣除。
新政规定,从2020年(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将是上一年的报告和结算的集中处理时间。具体而言,从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公民可以提交重大疾病的医疗费用,并且不愿向受雇单位报告相关的额外特殊扣除。特殊补遗在纳税年度未全额支付。在其他所有抵扣情况下,汇款地点的所有税务机关均应申请结算和结算申报,然后进行抵扣。
此外,对于虚假申报的特殊额外扣除额,税务部门将进行回顾性抽查,以检查和纠正公民。如果税务机关发现公民提供虚假信息,他们将下令更正并通知扣缴义务人;情节严重的,将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采取纪律处分。FESCO的子公司中瑞方生金融服务公司总经理杜成分析说,为人民带来更多的好处使这六项特别的减免措施更加贴近市民的日常生活。例如,关于如何处理首套房的鉴定,杜成认为,在不久的将来,各个相关部门有望启动一系列“补丁”政策。
帮助您计算:
了解更多:今年有关税收的事情
2018年8月31日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8月31日投票,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根据新法律,每项税的起点将从目前的3500元/月提高到5000元/月。
2018年10月20日
10月20日,新一轮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亮点-特殊附加扣除政策揭晓。从那天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与有关部门联合起草的《个人所得税特别附加减免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两个星期在两个部门的官方网站上。
根据新修订的个人税法,将来将计算个人税的应税收入。除了基本扣除5000元外,还享受“三险一金”等特殊扣除,还可以享受子女的教育,继续教育和重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特殊的额外扣除,例如养老金。税法授权国务院制定特殊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根据临时措施,对个人税项的额外特殊扣除应遵循公平,合理,简单,减轻负担,切实改善民生的原则。
说到当前总税收政策的各种优惠政策,作者在开玩笑时总是将其分为两类:真实的黄金和白银,看上去很漂亮,因为今天标题中的扣除研发费用的政策是其中包括真正的黄金和白银!
对于符合税收优惠政策的研发费用,公司可以真正地使用它来扣除运营产生的利润,然后减少企业实际支付的企业所得税。与时间长短不一的诸如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看起来很漂亮的相应政策不同,此类政策更像是企业应缴税款的重大转变。因此,在扣除研发费用时,公司必须尽可能地找到享受自己的方式,否则就会亏本。
但实际上也出现了一个问题,即许多公司在财务上误解了“研发费用”,以为只有技术相关的公司,例如高科技公司,技术型公司,软件公司可以享受它。这项政策至少错过了享受此折扣的机会,因此今天我将详细解释哪些企业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减免政策。
实际上,应该反问:哪些行业不能享受减免政策?这是因为我们的税收政策使用反列表方法来说明此问题。(作者注:在枚举范围时,通常会省略正枚举的方法,因此许多财政和税收政策都会使用枚举方法。最著名的一种是“增值税暂行条件”第10条中的表述。 )
看到这里您可能会说,哦!我不能理解这些行业吗?你真的了解吗小细节中有很多东西。请依次回答以下问题。如果您可以回答,则完全了解该政策。
问题一
A公司生产自己的杯子,然后批发和零售。如果甲公司打算进行新产品的研发,是否可以享受扣除研发费用的政策?
理解要点:公司生产,批发和零售行为的行业定义是否是公司的业务行为?它是否属于“ 3。没有获得额外信用的“批发和零售业”或“制造业”?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中的相关表达。
“制造:此类别包括13到43个类别。它是指经过物理或化学更改后的新产品。无论是通过动力机械还是手工制造的,或者是批发还是零售的产品,都应视为用于制造; (以下省略)
因此,问题一的答案是:制造,批发和零售杯子的公司的行业定义应该是制造业,并且如果该政策符合研发费用扣除政策的要求,则可以应用此政策。 。
问题2
如果公司A在生产过程中应客户的要求开始销售洗涤产品的业务,则洗涤产品不是公司生产的,而是被购买和出售的。此时,公司还可以额外支付研发费用。扣除政策?
了解关键点:公司的行业标识属于制造业还是批发和零售业?实际上,这家公司的情况在实践中也是较为普遍的情况。在当前的商业环境中,公司的跨行业运营很普遍。
财税[2015] 119号是这里的粗略规定,因此,国家税务总局于2015年第97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发支出税前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这进一步说明:
“第四,不适用附加扣除政策的行业判断
通知中未应用税前扣除政策的企业为主要业务为通知中所列行业的企业。发生研发费用的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余额超过总收入的50%(不含)的企业减去根据第六条计算的免税收入和投资收入。”
第二个问题的答案是:查看公司的杯子和洗涤业务的业务收入,该收入占公司总收入减去50%的免税收入和投资收入余额(不包括以上。如果洗涤(批发和零售)部分被确定为公司的主要业务,则它可能不是公司A的喜剧。因此,问题三和问题四是从这里得出的。
问题三
如果公司A是一家洗涤设备的批发和零售公司,那么是否无法享受研发费用加上扣除额的税收减免?
答案是:不一定。
如果您是这样一家公司的财务部门,那么如果该公司有研发项目的意向,您应该作为专业人士提供哪些建议?-单独的研发项目,成立独立的子公司!请注意,它是子公司,而不是分支机构。
(作者注:在这个问题上,继优问我一个问题,可以为批发商开发什么?这是不可靠的。我的回答是:产品售出的时间越长,它就会越深,也许您对此产品有任何想法?是否想开发新产品并自己销售?因此,具有想法,金钱和技术的任何类型的公司都有可能进行研发。)
问题4
对于A公司的洗杯业务而言,营业收入差别不大,可能难以准确控制50%的财务比例,并且被定义为批发和零售行业的风险有所增加。结论,您能说拆分是最简单,一劳永逸的解决方案吗?
第四个问题的答案是:不一定!
让我们回到问题三的假设情况,并查看一组数据。
第一种情况:
1.公司A的原业务2017年实现利润总额5000万元,调整应纳税所得额5100万元。
2.公司B:公司A的全资子公司。2017年,由于全年进行项目研发,全年利润总额为-8百万元。乙公司符合减免政策的2017年研究开发支出为600万元,其中500万元的支出额为2107万元,资本化部分为100万元。本年度的自付额为250万元。该公司在这一年没有其他税收调整。计入其他抵扣后,2017年B公司的应税收入为-800-250 = 1,050(万元)。
A公司当年应缴纳多少公司所得税?——5,100×25%= 1,275(万元)
如果未拆分研发业务,那么A公司当年应缴纳多少所得税?(5,100-1,050)×25%= 1,012.5(万元)
1275万元和1012万元。区别在于B公司由于当年没有盈利而无法使用的巨额亏损(包括额外费用)。尽管有这种损失,但乙公司仍可以在以后获利后使用。仍然涉及三个问题:
1>资金的时间价值,每个了解财务的人都知道,今天的美元不能与明天的美元直接进行比较;
2>弥补税前亏损的五年期限。作为新成立的公司,乙公司能否在五年内获得足够的利润;
3>研发失败的风险!
因此,问题三的解决方案针对的是极端情况。不拆分就无法获得此策略。此时,税收减免的时间价值问题让位于判断该政策是否可取。
查看了问题三的数据后,您可以理解为什么问题四的结论不一定是必需的。
在问题4的情况下,属于可抵扣行业和不可抵扣行业的公司的收入金额是可以接受的,但是相同的收入可能没有约定的利润率。拆分可能会使为研发而拆分的公司无法产生足够的利润来消耗研发费用及其额外扣除额。
情况2:
A公司的杯具业务创造了1亿元人民币的收入,洗涤业务创造了8000万元人民币的收入。不考虑研发费用,甲公司2017年的利润总额为3000万元,研发费用为2000万元,其中2017年支出为1600万元,扣除了700万元。
A公司2017年的应税收入为:3,000-2,000-700 = 300(万元)
企业所得税的实际缴纳比例:300×25%= 75(万元)
情况3:
A公司的管理层认为洗杯业务的收入相似。为了防止主营业务被视为批发和零售洗涤业务,并且不能享受研发费用减免政策,该公司被拆分并成立了独立子公司。该公司从事洗涤用具业务,并将研发项目置于杯子用具业务中。两家公司在2017年的数据如下:
杯(制造)公司:收入1000万元,利润总额1600万元,未考虑研发费用,研究开发费用2000万元,其中2017年支出1600万元。700万元。
杯具公司2017年的应税收入为:1,600-2,000-700 = -1,100(万元)
杯具公司无需在2017年缴纳企业所得税,目前的亏损1100万元可以结转为所得税前的下一个纳税年度。
洗涤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000万元,利润总额1400万元,未考虑研发费用。
A公司2017年的应税收入为:1,400(万元)
企业实际缴纳的税费:1400×25%= 350(万元)
可以清楚地看到,在这两个方案下,如果数据完全一致,则该方案2017将向整个集团缴纳75万元的企业所得税。方案四2017年,甲,乙公司共纳税350万元。2017年现金流出总额增加350万元。
在分析了整个团队之后,对作为公司财务主管的老板的建议应为:
I.只是从事非加性扣除行业业务。如果有计划开展新业务并开展研发,如果新业务不属于非添加剂行业,则最初的研发业务将完全无利可图,这两种危害都会得到缓解。轻描淡写,此时拆分是一个可行的解决方案。
2.如果进行了混合操作,并且当前非加性扣除行业业务不超过50%,这时,拆分的负面影响和非加性扣除业务的前景必须被考虑。如果您不选择拆分,财务部门应始终注意每项业务收入的比例(第97号文件中提到的收入)。
3.如果执行混合操作,并且对工业业务的扣除额不超过50%,请考虑拆分。
研发费用减除政策的核心内容是,企业因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技术而产生的研发费用,应按规定扣除实际费用。然后按照有关规定扣除“研发费用”。。这里,作为扣除基数的“研发费用”,项目和金额与通过会计收取的研发费用不同。申请此税收优惠时,由于计算不准确导致公司无法及时享受税收红利,公司经常面临与税收相关的风险。本文结合案例材料,对扣除研发费用的几个高风险问题进行了综合分析。
一
研发费用的财务数据与税收数据之间的关系
财务数据是公司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基础。 《财政部关于修订和印发2019年度公司一般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 6号)规定,应在利润表中列报“研发费用”项目。企业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支出以及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计入管理费用。资产负债表中的“开发支出”项目报告未完成开发项目的资本化部分,“无形资产”项目报告已扣除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和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尽管这些分类提供的数据可以准确反映企业的R&D活动,但是由于会计核算基于“企业6号无形资产会计准则”,因此不能将其用作直接扣减的直接依据。附加计算税法扣除规则存在差异,在确定扣除基础时必须筛选和调整财务数据。企业需要按照税法设立辅助账户。在年度纳税申报中,他们可以根据“ R&D支出辅助账户汇总表”计算可从R&D项目中扣除的R&D支出,以完成税法数据的收集。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分为研究阶段的支出和开发阶段的支出。符合五个条件的开发阶段支出(详见本标准第9条),在预期用途之前发生的支出应予以资本化并确认为无形资产。如果不满足条件,则计入当期损益。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无论是资本化的还是已支销的,是实际确认的金额,包括劳动力,折旧,材料和无形资产的摊销。
案例:S公司在2018年共有三项研发活动。项目B由国内联属公司M委托开发,双方约定的委托价格为1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M公司提供的费用和支出明细表列出了开发总成本65万元; C项目委托海外公司进行研发,并向海外机构支付了15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的研发费用。截至2018年底,项目A尚未完全完成(研发费用累计支出数据见下表,表中项目支出已获得有效票据,支出金额以国家标准)。项目B和项目C均于当年10月完成。交付和使用,并与受托人完成相应的和解。公司
S的所有无形资产均使用直线法摊销。估计残值为零,摊销期限为10年。(注意:本文的分析未考虑数据中未提及的其他资产信息,并且在支付海外研发费用时未考虑预扣增值税)
分析:S公司在2018年的相关会计处理:
1.A该项目产生的研发支出= 41760 + 123360 = 165120(元),会计分录如下:(单位:元,下同)
借款:研发支出-支出165120
-大写540 000
功劳:原材料154 000
应付给员工-薪水254 000(())-五种保险和一金45 720(())-福利费36200
-员工教育经费20200(())累计折旧101500({}}累计摊销54500
银行存款39 000
2.期末结转的费用明细帐:
借款:管理费用-研发费用165120
贷款:研发支出-支出165120
3.支付项目B和项目C的研发费用,
无形资产中包含的金额= 1000000 + 150万= 250万(元),
应付税费= 2 500 000×6%= 150000(元):
借款:无形资产2500万
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进项税)15万
贷款:银行存款265万
4.计算当年的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1000000 + 1500 000)÷(10×12)×3 = 62500(元)
借款:管理费62 500
贷款:累计摊销62 500
期末,资产负债表上的“开发支出”项目为5.4亿元,“无形资产”项目为243.75万元(250万-62 500),损益表中“研发费用”项目为227 620元(165120 + 62500)。这些报告中提供的数据不能直接用作其他扣除的基础,因此需要在此基础上进行过滤和调整(稍后结合案例进行介绍)。
二
注意为独立研发项目增加扣除额
★
(I)确认额外扣除研发费用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 119号)规定,可扣除的研究开发费用包括人员费用,直接输入成本,折旧成本,无形资产摊销,新产品设计成本,新工艺规范开发成本,新药开发临床试验成本,勘探和开发技术的现场测试成本以及其他相关成本。这些内容并非企业研发活动的全部内容。通知中规定的劳务成本仅包括研发人员的工资,“五险一金”和劳务人员的报酬,不包括其他劳务成本。此外,经营租赁租借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也用于非研发活动的,企业应当记录使用该仪器设备的必要记录,并计提实际租金支出。与实际工作时间成比例。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之间合理分配的其他方法,未分配的,不得扣除。对于
,可以从2018年的研发费用中扣除公司A的项目A,其中包括材料成本,工资和薪金,“五险一金”,折旧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包括福利)成本,数据成本和研究费),不包括员工教育费用。
(2)确认研发费用扣除
1.税法的限制规定。研发活动中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抵扣研发费用总额的10%,且超出部分不得用作额外抵扣的基础。在
的情况下,公司S的项目A的研发允许扣除额计算如下:
(1)除“其他相关费用”外,其他五项费用= 154 000 + 254000 + 45 720 + 101 500 + 54 500 = 609 720(元)。
(2)其他相关支出= 36200 + 39 000 = 75200(元)。
(3)其他相关费用的抵扣限额= 609720×10%÷(1-10%)= 67747(元)。
超出限额的实际金额不包括在额外的扣除费用中,其他可以扣除的相关费用是根据限额计算的。
(4)一个项目可以从研发费用中扣除609 720 + 67 747 = 677 467(元)。
2.金额标准的选择基于更改。如果企业用于研发活动的工具和设备符合税法并选择加速折旧优惠政策,则在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减免政策时,将根据折旧额计算折旧额。 2017年后企业所得税减免中的折旧部分。对于扣除额,折旧和费用将在2017年之前添加到会计计算中。公司S的研发活动中的研发设备折旧成本为26,500元。如果您可以按照税法享受加速折旧折扣,则可以在当前税项之前扣除的折旧为40,000元(这是假定加速折旧计算的结果。(详细的计算过程),应按4万元扣除。如果在2017年之前进行研发活动,则应计为26,500元。在此示例中,假定会计法和税法之间没有差异,并且直接计算为26,500元。
(3)扣除额变化的趋同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研发费用税前扣除率的通知(财税[2018] 99号)规定,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12日止。 2020年31日在此期间,扣除研发费用的百分比从50%增加到75%。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税前研究与开发支出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7] 34号)规定以科技型中小企业扣除75%以上的扣除率的时间为2017年1月1日。
应当注意,新的扣减比例不仅适用于上一期间发生的新研发费用,还适用于上一期间发生的摊销额。如果公司S在2018年之前开发资产,则可以在2018年摊销时按总资产的175%摊销。
三
(I)委托国内研发({}}可以扣除S公司2018年的企业所得税汇款的研发费用=实际发生的费用+额外的扣除额= 227620 +(158644 + 20000 + 24624)×75%= 380071元)。
研发费用加上优惠政策的减免在鼓励企业创新,加大研发力度和增加研发投入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这项优惠措施受益广泛,影响深远。相关政策也符合经济发展需要。及时进行调整。在政策变更过程中,正确把握执行时间节点,数据计算能力和税收差异等问题是正确使用政策和避免风险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