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营地的改革有所增加,如果小企业的月营业额低于2万元,就不必纳税。
不是现在,而是3年前的政策。当时餐饮业的个体户月营业额不足2万元,免征营业税。
营改革的实施只会将现代服务业(即为生产服务提供服务的行业,例如设计,认证,运输等)从原来的营业税改为增值税。门槛仍然是2万元。征收什么税与起征点无关。
如果税收是通过审计收取的,则基本规则是:增值税按营业收入的3%收取,同时,城市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等税则按增值税的10%收取。此外,对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主管税务机关每年征收的企业所得税为年度利润(应税收入)的20%。如果是自雇人士,则必须按季度或每月核实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情况。
1.应交纳的国税:增值税,月营业额在5000元以下的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按销售额的4%计算;销售额* 4%=增值税(实际上是按固定金额征收)
1.月营业额少于5,000元的,免征增值税。只有经税务机关审查和批准后才能授予豁免。如果每月的营业额少于5,000元,您必须联系国家税务总局的管理员。管理员经分支机构审核确认后,方可享受“月营业额低于5000元”的免征增值税待遇。
2.如果免除国家税务批准,则也将免除土地税附带的城市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并且不再单独批准土地税。但是,个人所得税是单独确定的。
其次,可以缴纳地方税:(实际上是按固定金额征收)
1.城镇建设税为增值税的7%(市),5%(县镇和建筑业的城镇)和1%(农村)的增值税;增值税*税率=城建税
2.教育附加费为增值税的3%;增值税*税率=教育附加费
3.印花税为每笔销售30,000;销售(合同金额)* 3 / 10,000 =印章税
4.个人所得税税率约为2%(各地区不一致)
5.土地使用税是根据土地面积计算的,单位税额在各个地区之间是不一致的(不是按固定金额征收)
6.财产税:根据财产的残值计算,其财产税率为1.2%;租房时,房东应缴税。(未按配额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