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香港公司支付的工资超过限额的内地人也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1条,在纳税年度内在中国有住所或没有住所并在中国居住了183天的个人是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居民个人收入,应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纳税年度内无住所且未在中国居住,或无住所且在中国居住少于183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为公历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扩展配置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2条应针对以下个人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1)工资收入;
(2)劳务报酬;
(3)手稿的报酬;
(4)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5)营业收入;
(6)利息,股息和红利收入;
(7)物业租赁收入;
(8)财产转让收入;
(9)意外收入。
个人从前款第1项至第4项获得收入(以下称为综合收入)的,应按照纳税年度计算其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按项目计算。从前款第5项至第9项取得收入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另行计算个人所得税。
香港的个人所得税称为:薪sal税。原则上没收。
1.应税收入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薪tax税的计税基础是应税收入,是应扣除总费用和生活费用后的余额。一个
(1)薪tax税扣除项
主要包括雇主提供给雇员的假期旅行费用。公认的慈善捐赠也可以扣除必要的支出,这是指非私人或家庭消费而仅用于增加收入的必要支出。一个
(2)生计支出
是指纳税人,配偶,子女和其他家属的生活费。一个
的费用扣除标准会根据通货膨胀和税收政策等因素在年度预算中进行调整。薪sal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是将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相应的税率。一个根据财政年度征收薪tax税,实行严格的劳资双向申报制度。雇主支付收入时不执行预扣。雇主必须提供有关招聘和解雇雇员的信息,并报告雇员报酬信息,并向税务局报告4月1日至5月1日的上一个财政年度的雇员薪水。员工必须在每年的5月1日至6月1日之间向税务局报告工资,并填写工资税单。税务局通过计算机处理来验证和审查,并发出税收收集和纳税通知。纳税人当年应交纳的税款,应于当年7月至8月提前缴纳,并应于年末结账。预缴税款是根据上一年的应纳税所得额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