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是根据应付工资减去社会保障公积金和其他税前扣除项目计算的
根据应付工资减去保险金额计算,假设应付工资为3600,所有扣除额均为365,则个人所得税减365扣除额,免税额为3500,即3600-365-3500,因此不需要税
个人所得税的税基既不是应付金额也不是实际应付金额。它应为个人工资和薪金收入(可以理解为应付金额)的100%减去允许税前扣除的项目(例如,根据国家法规)预扣社会保险)。
在这种情况下,如房东所说,应在扣除请假扣除作为应有的金额后进行确认,因为回酬扣除是工资的正常扣除,也就是说此人不应该寄给他1600,因为他本月要请假。减去30后,工资收入为1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