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信托产品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如果产生利息,则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一般而言,信托产品的目的是债务投资和股权投资,个人所得应归为“利息,股利和股利所得”,并应符合《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 ”及其实施法规。个人所得税完全征收20%的税率。但是,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分红的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第二条,扣缴义务人应当从证券投资基金收到的股利中扣留个人的预扣收入。从上市公司的分布对于所得税,应税收入按50%计算。此外,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二款,国家发行的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问:如果个人从信托公司购买信托产品,他们收到的收入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答:一般而言,信托产品的目的是债务投资和股权投资,个人获得的收入应归为“利息,股息,股息收入”,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应为20% ”及其实施法规。个人所得税按全额税率征收。但是,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分红的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5] 107号)第二条,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收到的分红为:扣除在支付预扣税时,债务人支付50%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此外,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二款,国家发行的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因此,如果将信托产品投资于国家发行的国债和金融债券,则其获得的利息也应免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