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缴-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提问时间:2020-05-06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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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6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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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不需要去税务局申报吧?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问题的公告第1条(2018年第62号):需要清算其账户的纳税人必须在3月1日至3月6日之间支付收入在当月的30天内,应将纳税申报单提交给在职或受雇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并应提交“个人所得税年度自纳税申报表”。

哪些收入需要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的规定:100名居民获得综合收入,每年计算个人所得税;如果有预扣代理,则预扣代理应了解每月或每月的预扣款税收;需要支付的,应当在取得收入后的次年的3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之间进行支付。综合收益包括:(一)专门取得的工资薪金; (二)劳务收入; (三)草案收入为收入; (四)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总共需要结算四个项目。

新税法下个税汇算清缴是由个人还是由代缴人办理

根据个人所得税实施规定,纳税人可以委托扣缴义务人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结清。

由于结算和付款是一项非常专业的任务,因此,如果您自己不这样做,最好委托专业的中介机构或熟悉税法实施的人员进行。

如果您自己宣布和解,则51位税务专员建议您提前致电当地税务局,以清楚地查询去往何处以及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是通过什么渠道等方式缴纳或退还的税款。

谁需要结算和付款?有四个类别,即:

1,从两个或两个以上地方取得综合收益,扣除特殊扣除后的综合收益年收入余额超过6万元;

2.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中的一项或多项,以及综合收入的年收入减去专项扣除余额后,超过6万元

3.该纳税年度的预付税款低于应付税款;

4.纳税人申请退税。

取得综合收入并符合上述情况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结汇。

【个人所得税】个人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哪些所得需要汇缴?那些所得不需要汇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