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在没有自己的住房的主要工作城市发生的房屋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扣除:
1.中央直辖市,省会(省会),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的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2.除第(一)项所列城市外,城市辖区内注册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城市,每月可减免1100元人民币;在城市管辖范围内注册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可扣除800元。市辖内户籍人口基于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
个人以市场价格租用房屋获得的收入,应按10%的减免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每月租金收入从允许的税收和维修费用中扣除(不超过800元)。如果余额不足4000元,则应扣除800元,即应纳税所得额。如果余额超过4000元,则扣除20%。在本主题中:5500元是税后租金,不扣除税费,维修费超过800元,允许扣除800元,5500-800 = 4700元,超过4000元,然后扣除20% ,应税收入为4700×(1-20%)= 3760元,应税3760×10%= 376元。国库债券利息收入免税,储蓄存款利息收入暂时免税,公司债券利息收入免税,无需再次征税。第二个问题,税后租金为6,000元,没有维修费,没有扣除,收入超过4,000元,扣除20%,每月税额为6000×(1-20%)×10%= 480元。每年480×12 = 5760元。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首先要扣除税收和维修的允许扣除额,看是否超过4,000元,然后再确定是扣除800元还是20%。此顺序不应颠倒。
2019年新的免税项目包括社会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和子女的教育,继续教育,重症监护,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对老年人的抚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6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如下: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收入,是扣除每一万元纳税年度的收入后,应扣除其6万元的费用和特别扣除,特别附加扣除以及其他依法确定的扣除额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非居民个人的工资和薪金,每月收入减去支出的余额$ 5,000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收入,手稿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等每次收入金额均为应税收入。
(3)营业收入应为每个纳税年度的总收入减去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应税收入。
(四)物业租赁收入,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收800元; 4000元及以上,减按20%,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量。
(5)财产转让收入应为财产转让收入余额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6)利息,股息,股息和意外收入的收入应为每种收入的应税收入。
来自劳务报酬,手稿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的收入是扣除收入的20%之后的收入。薪酬收入减少70%。
个人将其收入捐赠给教育,扶贫,扶贫等公益慈善机构。捐赠金额不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税收入的30%。扣除:如果国务院规定对慈善事业的捐赠应完全扣除税前,则应遵守有关规定。
本条第1款第1款规定的特殊扣除包括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其他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州;特别额外扣除包括儿童的教育,继续教育,重症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老年人抚养费等。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告给国务院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个人所得税特别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25条纳税人首次享受特别附加扣除,应将有关特别附加扣除的信息提交给扣缴义务人或税务机关,以及扣缴义务代理商应及时报告有关情况信息将提交给税务机关,纳税人应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特殊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提供有关信息。
前款所述的特殊加计扣除信息包括个人识别信息,如纳税人,配偶,子女,家属等,以及国务院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特殊减除信息。 。
措施规定,纳税人需要将相关材料保留五年以备将来参考。
扩展配置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关于实施个人所得税法的第13条》,第6条第1款第1项,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包括个人付款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的商业健康保险,递延税项的商业养老保险以及国务院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
依法确定的特殊扣除,特殊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应限于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个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如果扣除未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完成,则不得在以后年度结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