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工资,工资性收入的税前扣除标准(即起征点和免征额)和适用税率未发生变化,或者自2011年9月1日起调整后实行3500元/月的起征点。适用七级累进税率。
1.最新个人所得税标准:2000
2.公式:
应付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
但请注意:
应税收入=应付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2000
3.工资和薪金收入项目的税率表
级别每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快速计算扣除方法(元)
1少于500元5 0
2超出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10 25
3超过人民币2000元至人民币5000 15125
薪金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薪金收入-“五险一金”-扣除额)×适用税率-若干免税额的快速计算扣除额为50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为:如下:纳税=整个月的应税收入*税率快速计算扣除。实际工资=应付工资-四付税。当月应纳税所得额=(应纳薪金-四金)-5000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的起点确定为每月5000元。新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收入,应为扣除税款6万元,特殊扣除,特殊附加扣除和其他依法确定的扣除后,每个纳税年度的收入余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减税倾向于中低收入。新税法规定,此次修订后,将进一步优化和调整个人税的部分税率,并分别扩大3%,10%和20%的三级低税率,将25 %的税率将降低30%,35%和45%这三个级别的较高税率保持不变。多项支出可抵税。将来,将计算个人税,除了基本扣除和“三险一金”的特殊扣除外,还将增加特殊扣除。新税法规定:特殊的额外扣除,包括子女的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对老年人的抚养等。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新税法将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最新的起征点和税率将从2018年10月1日开始实施。新税法规定,从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薪金所得将从月收入中扣除5000元以及法律规定的特殊扣除和其他扣除额。余额是应纳税所得额,按每月转换后的月度所得税率表(适用于综合收益)计算并支付,不扣除其他扣除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