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退休所得税
。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其其余的个人收入,例如再就业薪酬,各种补贴,奖金等,都应纳税。
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其余的个人收入(例如,再就业薪酬,各种补贴,奖金等)应纳税。
扩展配置文件:
自2016年1月1日起,已通过退休程序并在2016年9月30日之前退休的人将调整其退休待遇。有关具体的治疗调整,请参见以下内容:
(1)离退休人员,按下列标准增加月度退休金:行政人员,省部级以上职务1400元,省部级代表1140元,部门厅级官职900元,局级,副职730元元,县级办公室570元,县级办公室480元,乡及以下乡镇40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同等职位820元,副教授及同等职位,讲师(包括同等职位)540元关税400元。
(2)退休人员按以下标准增加月度退休金:行政人员,省部级以上1,100元,厅局700元,县厅460元,乡镇级350元,科室人员店员26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同等职位700元,副教授及同等职位460元,讲师及同等职位350元,助教(包括同等职位)及以下职位260元;工人,高级技工和技师350元高级工人工资为18元(含高级工人),普通工人工资为260元。
(3)根据国家规定辞职的,辞职费用每人每月增加260元。
(4)在按照上述标准增加退休金的基础上,从1934年10月1日到1939年9月,每位在1934年9月30日之前出生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将再增加100元在第30天出生的退休人员每月将再增加60元。
法律对象
中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有收入的人和不在中国居住但从中国获得收入的个人,包括中国公民,在中国获得收入的外国人和香港人。孔来自澳大利亚和台湾的同胞。
居民纳税人
在中国有住所或没有住所但在中国居住了一年的人是居民纳税人,应承担无限征税的责任,即,他应依法向个人支付在国内外获得的收入所得税。
非居民纳税人
没有居所或没有在中国居住或居住不足一年的人是非居民纳税人,并承担有限的纳税义务,仅对来自中国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