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百
根据存款证明书的执行情况,存款利率保持不变。
利息税是分阶段计算的,如下所示:
1999年10月31日之前产生的储蓄存款的利息收入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从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产生的利息收入按20%的个人税率征收所得税; 2007年8月15日之后产生的利息收入,按5%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储蓄存款的利息收入应根据政策调整前后的时间段计算,个人所得税应按不同的税率计算。示例如下:存款人于2005年1月1日存款了3年期存款,该笔存款应于2007年12月31日到期。从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产生的存款利息收入,应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从2007年8月15日至2007年12月31日产生的利息收入,个人所得税按5%的税率计算。在2007年8月15日之后存入银行存款的存款人产生的利息将按5%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