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储蓄存款利息征收个人所得税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财政部门确定的个人教育储蓄存款利息,其他专项储蓄存款或专项储蓄基金存款的利息收入,应当另作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
财税字(1999)第267号进一步规定,应当按照国家或省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纳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金。在银行的个人帐户中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1.个人无需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所得税。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第1条(财税[2006] ] 10号)由州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实际支付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根据政府规定的缴费率或计量标准,可以从个人应税收入中扣除实际支付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税前扣除。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第1条(财税[2006] 10号)。 : 第1条按比例和标准支付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应将超出部分计入个人的当期工资和薪金收入,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财税[2005] 94号)第一条。已完成个人的补充养老保险投降,单位为个体职工购买商业性补充养老保险等,在办理保险手续时应作为个人所得税的“工资收入”项,并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法规定;由于各种原因,个人没有获得实际收入,应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的《关于单位为职工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18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相关规定,企业为职工企业向保险公司缴纳(即保险属于被保险人的保险账户)时,除免税以外的各种保险费的支付应当计入职工的当期工资收入。 “工资,薪金收入”项目个人所得税,由企业代扣代缴。
当然,存在地区差异。国家法规没有规定详细比例,但是省和自治区的直辖市设定了支付比例,并报社会保障部批准。各省的法规也有所不同。安徽省淮北市可见《淮北市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
(1)支付基本养老保险金(以下简称“员工缴费”)的个人雇员,应以前一年的月平均工资为基础,支付基本养老保险金。从1998年1月1日开始,基本养老保险费将按上一年平均月薪的4%缴纳,此后每两年增加一个百分点,最终达到8%。
雇员的供款工资是根据国家统计局规定的总工资中包括的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的总和计算得出的。如果雇员的供款工资低于上一年全省平均月工资的60%,则按60%的工资支付。超过省级职工平均月工资超过上年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
(2)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企业缴费)。上一年所有雇员的工资总和以基本养老保险金为基础。 1998年,该市的企业支付率统一为16%,此后它将每年增加2个百分点,到2000年将以20%的固定费率在全省实施。
无法支付保险标准单位要支付失业保险费,其费用为单位总工资的2%,员工则要支付自己工资的1%。失业保险费由地方税务部门征收。
医疗保险的支付标准基本医疗保险费由被保险单位和个人雇员共同支付,单位支付8%,个人支付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