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年度一次性个人所得税红利计算方法和要求,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调整个人年度一年红利等规定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方法的计算》(国税发〔 2005年第9号)根据规定,全年获得一次性奖金的纳税人,应将其税额计算为当月的工资和工资收入。也就是说,将员工当月获得的年度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并根据其商额确定适用的税率和快速计算扣除额。
计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个人所得税的公式
:1:员工的月薪和薪金收入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减税额。
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员工当月整个月的一次性奖金×适用的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2:如果员工的月薪和薪金收入低于税法规定的减税额。
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员工在当月的整个年度中获得一次性奖金-员工当月的工资与薪金扣除额之差)×适用的税率-快速计算扣除。
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适用于工资和薪金收入)每月应纳税所得税率水平(%)
1,当月应交税额不超过1500元时,税率为3%,速算扣除额为0;
2.整个月应税金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的税率为10%。快速计算扣除105元;
3.整个月应纳税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的税率为20%。快速计算扣除555元;
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从每月收入额中扣除支出三千元和五百元后的余额(外籍人员一万元)根据本法的规定或扣除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一次性获得年度奖金的个人所得税计征方式的通知
国税发[2005] 9号
所有省,自治区,中央直辖市和计划分开的城市的地方税务局:
为了合理解决个人全年获得一次奖金的征税问题,经研究,现将有关调整个人所得税征收的有关措施通知如下:
1.年度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年度经济效益和对年度工作绩效的综合评估,向其支付的一次性奖金。
上述一次性奖金还包括单位根据对年终薪金增长的评估,年薪制度和绩效薪金方法而兑现的年薪和绩效薪金。
2.纳税人获得全年的一次性奖金,将税款分别作为一个月的工资和薪金收入进行计算,并根据以下税款计算方法向扣缴义务人支付预扣税:
(1)将雇员在当月获得的年度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并根据其商数确定适用的税率和快速扣除额。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月份中,雇员的月薪和薪金收入低于税法规定的减税额,则应扣除年度一次性奖金来自“员工的月薪与薪金收入和费用扣除之间的差异”对于余额,应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额。
(2)应根据适用的一次性奖金和本条第(1)项中针对单个雇员在当月收到的一次性奖金的快速计算扣除额计算税金。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员工的月薪和薪金收入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减税额,则适用公式为:
应付税款=员工一年的一次性奖金×适用的税率快速计算扣除
2.如果员工的月薪和薪金收入低于税法规定的减税额,则适用公式为:
应付税款=(员工在当月的全年获得一次性奖金-员工的月薪与工资扣除额和费用之差)×适用的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3.在一个纳税年度中,每个纳税人只能使用一次纳税计算方法。
4.对于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在年底获得的年薪和绩效工资应按照本通知第2条和第3条的规定执行。
第五,员工除了获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外,还获得各种奖金,例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高级奖,出勤奖等,这些都与根据税法,当月的工资和工资收入提供个人所得税的支付。
6.如果无住所的个人获得本通知第5条所述的各种奖金,则该个人在当月内在中国没有纳税义务,或者由于以下原因而对该国的工作时间不满意:进出原因本月的纳税额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缴纳赠金税的通知》(国税发〔1996〕183号)计算。
7.本通知将于2005年1月1日生效。如果以前的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则将执行本通知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境内居民个人奖金的征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20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行年度执行后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的通知》企业经营者工资(国税发〔1996〕107号)同时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