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终止劳动合同获得经济补偿的个人的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78号),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予解除劳动重组,重组或裁员合同和根据企业从业年限按一定标准一次性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性收入,可以视为一个月的工资和薪金收入,可以平均计算在一定时期内。将个人获得的一次性报酬收入除以企业的工作年数(超过12年则以12年为单位),并将商数用作个人的月工资和工资收入,个人所得税是根据税法计算和缴纳的。。如果个人重新雇用并在劳动合同终止后被雇用,则一次性纳税收入将不再与对重新雇用和雇用的工资和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相结合。
此外,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个人所得税中解除劳动关系的个人和用人单位的一次性补偿问题的规定(财税字[2001] 157号) )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由于与雇主解除劳动关系而获得的个人一次性报酬收入和其他补贴(其收入在上一年雇员的当地平均工资的三倍之内)将被免除个人收入税;过量按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在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可以扣除。计算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
个人应从上述辞职费中取得的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由原雇主在支付辞职费时预扣,并应在缴纳辞职费后的7天内支付给国库。下个月。
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宣布破产,自10月1日起,企业雇员从破产企业获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应免征个人所得税。 200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解除个人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01] 157号):
1.由于与雇主的劳资关系终止,个人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经济补偿金,生活补贴和雇主支付的其他补贴)。两倍金额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出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终止劳动合同获得经济补偿的个人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计算(国税发〔1999〕178号)。征收个人所得税。
其次,当个人获得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州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支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可以:根据他们的一次性补偿计算扣除个人所得税。
3.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宣布破产,企业雇员从破产企业获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终止劳动合同获得经济补偿的个人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
1.因劳动合同解除而获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的个人,应按“工资收入和薪金收入”项目计算个人所得税。
其次,考虑到个人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很大,被解雇的人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被一个人视为获得几个月的薪水和薪金收入,并在一定时期内平均。具体的平均方法是:将个人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企业在企业的工作年限,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和薪金收入,并按照纳税所得额计算和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法的规定。企业中个人工作的年数是根据实际工作年数计算的,超过12年的计算为12年。
3.根据上述方法计算的个人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在付款时由付款单位代扣,并在付款之日起7天内支付给国库下个月。
第四,在计算税收时,应扣除个人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支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
5.如果个人重新雇用并在劳动合同终止后被雇用,则支付给个人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将不再与重新雇用和就业工资和薪金收入计算补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