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在中国有住所或者没有住所但在中国居住了一年的个人,应当对来自中国境内和境外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居住不满一年,没有居住,没有居住或者没有居住但在中国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应按照本法的规定,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以下个人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1.薪金和薪金收入是指与个人因任用或受雇而获得的与任用或受雇有关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薪金增长,劳动红利,津贴,补贴和其他收入。 。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经营收入是指:
1.来自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运输,商业,饮食,服务,维修和其他工业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经营收入;
2.个人在获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获得执照并从事学校运营,医疗,咨询和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后获得的收入;
3.从事个体工商生产和经营的其他人获得的收入;
4.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获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种应纳税所得额。
3.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活动收入是指个体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活动以及分包和转包的收入,包括个人每月或每月的工资和薪金收入。
IV。劳务报酬是指从事设计,装修,安装,制图,测试,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演讲,新闻,广播,翻译,审阅,手稿,绘画,雕刻,电影和电视的个人,录音,录像,表演,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理服务和其他劳务服务。
五,稿酬是指个人以出版书籍,报纸和期刊的形式出版和出版其作品而获得的收入。
六。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个人提供使用专利,商标,版权,非专利技术和其他特许权的权利所获得的收入;提供版权使用权所得的收入不包括酬金所得。
7.利息,股息和股息收入是指拥有债务和股本的个人从利息,股息和股息获得的收入。
8.财产租赁收入是指个人租赁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械设备,车辆和船舶以及其他财产所获得的收入。
9.财产转让收入是指个人转让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械设备,车辆和船舶以及其他财产而获得的收入。
十。意外收入是指个人获胜,获胜,获胜和其他意外收入。
XI。其他收入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
个人所得,如果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额,应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个人获得的应税收入,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如果是实物收入,应根据所得凭证上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如果没有实物凭证或凭证上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主管税务机关应参照当地市场价格核实金额应纳税所得额。如果所得是有价证券,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面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属于工资收入的人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工资总额构成条例》(1989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准,国家统计局1990年1月1日第1号令发布),工资总额包括以下六个部分:
1,时薪
时薪是指根据时薪标准(包括当地生活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根据已经完成的工作的小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实行结构化工资制度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本工资和职务(职位)工资;新雇员的实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用);运动员体育津贴
2.计件工资
计件工资是指按件计件完成的工作所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实行超额累进计件制,直接无限制计件制,限额计件制,高估计件制等工资制度,按照劳动部门或劳动部门批准的定额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主管部门;按照工会任务合同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根据营业额或利润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3.奖金
奖金是指支付给雇员的过多劳动报酬以及为增加收入和节省支出而付出的劳动报酬。包括:生产奖;保护奖;劳动竞赛奖;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其他奖金。
4.津贴和补贴
补贴和补贴是指为补偿雇员的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和其他特殊原因而支付给雇员的津贴,以及为确保其工资不受价格影响而支付给雇员的价格补贴。
津贴包括:津贴,用以补偿雇员的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健康津贴,技术津贴和其他津贴。
价格补贴包括:为确保雇员的工资不受价格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5.加班费和加班费
加班费加班费是指根据规定支付的加班费和加班费。
6.在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在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由于疾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姻和丧葬假,个人假,家庭假,定期假,工作中断,研究,执行国家或按照小时工资标准或小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社会义务工资;额外工资,保留工资。
不在上述范围内的,例如国务院颁发的“发明创造奖”,“国家星火奖”和“自然科学奖”;与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有关的支出;与退休人员,退休人员和退休人员有关的各种费用;各种劳动保护支出;当前统计系统中未明确规定且未计为工资的仅用于子女等的计划生育津贴应计为工资。
(2)哪些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不需要个人所得税)
劳动部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若干问题的意见指出: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使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规定的货币形式的货币直接支付给该部门工人的劳动报酬通常包括小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以及在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工资”是劳动者的主要收入组件。以下劳动者的劳动收入不在工资范围之内:
(1)单位支付给个体工人的社会保险福利,如丧葬金,生活困难补助,计划生育补助等;
(2)劳动保护成本,例如雇主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和清凉饮料的成本;
(3)根据规定未计入总工资的各种劳动报酬和其他劳动收入,例如发明创造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进步奖,汉语技能奖等,以及手稿费,演讲费,翻译费等。”
薪金和薪金收入是指薪金,薪金,奖金,年终薪金的增加,劳动红利,津贴,补贴以及与个人所从事的工作有关的收入。
中国不对不属于工资和薪金性质或不属于纳税人自己的工资和薪金范围的项目的某些补贴和津贴征税。这包括:
1.独生子女津贴;
2.公务员薪金制度的执行不包括基本工资总额,补贴差额和家庭副食品补贴的补贴;
3.育儿补贴;
4.旅费津贴和膳食津贴。其中,进餐补助费是指因城市,郊区因劳动而无法工作或重返工作岗位的个人,按实际标准收取的进餐损失餐费。商业法规。不能包括以误食补贴的名义向单位发放的补贴和补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定误诊补贴范围的通知(财税〔1995〕82号)。
奖金是指所有工资类型的奖金,否则指定了免税奖金。
公司雇员为购买企业的国有股权而获得的劳动红利,应根据从“工资和薪金”中获得的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见国税函[2001] 832号)
从2004年1月20日开始,在商品营销活动中,公司和单位通过培训,座谈会,工作访问等形式,通过豁免差旅和旅游业,为具有出色营销业绩的员工组织了旅游活动。费用对个人实施的营销绩效奖励(包括有价证券和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支出的全部金额计入营销人员当期工资和薪金收入,并按下列规定计缴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收入项目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
其中,对公司雇员的这种奖励应与当期工资和薪金结合起来,并应按照“工资和薪金收入”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给予其他人员的报酬应视为当期劳动收入,个人所得税按照“劳务报酬”项目征收。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自由旅行向营销人员提供个人奖励的企业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 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