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电影和电视电影制作的个人创建的电影和电视子屏幕脚本,无需缴纳手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但是,作为文学创作,在书籍,报纸和杂志上发表和出版,个人所得税应按手稿收入项目计算。以创作,出版书籍,报纸和期刊形式的电影和文学作品而产生的个人收入,应就其报酬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