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银行利息,没有支付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因此大多数银行不预扣个人所得税,在计算个人税时可以将其视为扣除额。
中国的利息税始于1950年,当年颁布的《利息所得税条例》规定,对存款的利息征收10%(后来降至5%)的所得税。利息税于1959年暂停。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届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再次恢复征收,税率认为客户的价格为20%。15日的税率从20%降低至5%,并且从2008年10月9日起暂时免除利息税
1.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存款利息所得税是指定期或活期存款在银行中会产生相应的利息。对于这部分利息,银行将被扣税,就像公司纳税一样。
2. 2008年10月9日,国家废除了利息税,并对10年内到期的存款收取利息税。
3. 2007年8月15日之前存款所赚取的利息应按20%的税率征税。
4. 2007年8月15日至2008年10月9日之间的收入利息需缴纳5%的利息税。
5. 2008年10月9日之后的存款利息免税。
6.存款利息是指银行支付给存款人的利息。存款利息的金额根据存款类型和期限的长短而变化。存款期限越长,存款人的利息收入就越高;活期存款最不稳定,因此存款人的利息收入也最低。
7.所得税是指不同时期不同政府对个人应税收入的不同定义和征税。有时,收入分为会费,工资收入和意外收入(例如彩票奖金)。所得税,又称所得税和所得税,是指国家在一定时期内对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的各种收入征收的一种税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