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缴纳个人税的基数是税前总收入-个人的社会保险缴费-免税收入的金额,然后乘以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即个人的净收入。
4.应纳税额: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额是指个人由于达到税收起征点而当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税法规定:个人酬金收入每次少于4000元的,可减除该费用800元;个人收入多于4000元的,可减除该费用。扣除20%,其余为税收收入额(即应纳税额)。个人所得税的收入适用20%的比例税率,免征30%的税。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
个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每月应纳税收入-3500)*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的税收起征点为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示例】
扣除标准:个人税按3500元/月的标准计算
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则其个人所得税应为:(5000-3500)×3%-0 = 45(元)
总收入:1750 + 50 + 1512 + 850 + 126.64 = 4288.64
可扣除的费用:公积金253.28;养老金:126.64;失业基金(失业保险):15.83;医疗保险:36.66 = 432.41
应税收入= 4288.64-2000-432.41 = 1856.23
税= 4288.64-2000-432.41 = 1856.23×10%-25 = 160.62
您提到的生活津贴的概念不是很清楚。我将其理解为生活津贴,这是应税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