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奖励金额的不同,无需支付低于3500元的费用。
奖金是个人收入,目前的国家所得税起征点是3500元。
个人所得税:1.(小计-2,000元-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基金-住房补贴-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其他1-其他2-其他3),(应小计-2000元-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基金-住房补贴-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其他1-其他2-其他3)> 500元乘以10%-25元减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定生活补助费范围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规定,下列所得不包括在免税福利费范围内,应纳入纳入纳税人的工资和薪金收入以计算个人所得税:
(1)超过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的各种补贴和从福利费和工会资金中支付给个人的补贴;
(2)所有补贴和从福利费和工会基金支付给单位员工的补贴;
(3)为非临时性生活困难补贴性质的个人购买单位。
每个人的补贴,例如中暑和凉爽费,食堂补贴(午餐补贴),取暖补贴,交通补贴等,均不包括在上述福利所得税免税中,应包括在员工月薪个人所得税是根据工资收入征收的。
免税的补贴是:
《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第3款: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和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与工资和薪金或纳税人自己的工资无关的补贴和津贴,薪金收入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1.仅儿童津贴;
2.公务员薪金制度的执行不包括基本工资总额,津贴差额和家庭副食品补助的补贴;
3.育儿补贴;
4.差旅费津贴,膳食津贴
5.公务员的工作津贴,生活津贴和艰苦条件津贴属于免税类别。
如有必要,将公务员按规定支付的津贴和补助计入当月工资总额,达到规定的起征点时,将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
1,薪水,薪金收入。
薪金和薪金收入是指薪金,薪金,奖金,年终薪金的增加,劳动红利,津贴,补贴以及与个人所从事的工作有关的收入。
2.来自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经营收入。
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维修业和其他工业的生产和经营。个人在获得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许可证并从事学校运营,医疗,咨询和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后获得的收入。从事个体工商生产经营的其他个人取得的收入。
3.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收入。
企业和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所得,是指从个体承包经营,租赁经营以及分包和转包中获得的收入,包括个人每月或每月的工资收入和薪水。
4.劳务报酬。
劳务报酬是指从事设计,装修,安装,绘画,测试,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演讲,新闻,广播,翻译,审阅,书画,雕刻,电影的个人和电视,录音,视频,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理服务和其他劳务服务。
5.薪酬收入。
付款收入是指个人通过出版,出版书籍,报纸和期刊形式的作品而获得的收入。
6.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个人提供使用专利权,商标权,版权,非专利技术和其他特许权的权利;提供版权使用权所获得的收入不包括薪酬收入。
7.利息,股息和股息收益。
利息,股息和股息收入是指拥有债务和股本的个人从利息,股息和股息获得的收入。
8.物业租赁收入。
财产租赁收入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械设备,车辆和船舶以及其他财产所获得的收入。
9.财产转让收入。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械设备,车辆和船舶以及其他财产所得的收入。
10.意外收入。
意外收入是指个人获胜,获胜,获胜和其他意外收入。
11.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税收收入。
如果个人所得的收入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额,则应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