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个人收入纳入薪金和缴税
个人所得税征收
工资收入,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以及有偿服务活动收入。经营活动收入。承包和租赁业务收入,劳务收入,手稿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利息收入,股息,红利,租赁财产收入,财产转让收入,财产转让收入,财产转让收入,意外收入和其他收入。
计算方法:
1.应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2.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适用薪资收入)
3.应税收入=扣除三项保险和一项金扣减标准后的每月收入
差旅费津贴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条,关于工资和薪tax税的问题。《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一款明确规定了工资性收入的具体内容和征税范围,应严格按照规定征税。如果工资中包括某些特定的收入项目,例如补贴和津贴,工资收入的征税范围问题,应当根据下列情况执行:
(1)条例第13条规定,对按照国务院和国务院规定发行的政府特殊津贴,应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补贴和津贴。其他类型的补贴和津贴除外工资收入包括在工资中,应纳税。
(2)以下非纳税人性质的补贴,津贴或工资或薪金,或不属于纳税人自己的工资或薪水的收入,不予征税:
1,唯一的子女津贴;
2.公务员薪金制度的执行不包括基本工资总额,补贴差额和家庭副食品补贴的补贴;
3.育儿补贴;
4.差旅费津贴,膳食津贴。
扩展配置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2条应针对以下个人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1)工资收入;
(2)劳务报酬;
(3)手稿的报酬;
(4)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5)营业收入;
(6)利息,股息和红利收入;
(7)物业租赁收入;
(8)财产转让收入;
(9)意外收入。
从前款第1项至第4项获得收入的个人居民(以下简称合并收入),应按照纳税年度计算个人所得税;按项目计算个人所得税。从前款第5项至第9项取得收入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另行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