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某些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20号)第二条的规定,以下所得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所得税:(1)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际报销的形式获得的住房补贴,食品补贴,搬迁费和洗衣费。(二)外国人按照合理标准获得的国内外旅行补贴。(3)外国人获得的家庭探望费,语言培训费,儿童教育费等,应由地方税务机关审查并批准为合理部分。(八)外国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获得的股利和股利。因此,企业对外籍雇员的配偶的机票补偿不在上述文件规定的免税范围内,应将补偿的工资收入和当月的工资收入合计以扣留个人收入税。
职业考试培训费补贴
员工获得的所有权证书将用于公司的运营。企业报销职工的职称培训费。企业是否为员工退还职业测试培训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江苏省地方税2017-02-03)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00号令)第8条第1款的规定,工资是指工资,薪水,奖金,年终工资增加,劳动红利,津贴,补贴以及与就业或就业相关的其他收入。因此,企业报销职工应得的职称考试培训费,应与职工当月工资和所得工资相结合,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