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处的合同费用尚不清楚。应该将其扣除给承包商还是应扣除65%?
如果按65%的价格支付给承包商,则所得税和所得税如下:
税费规定,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活动和租赁经营活动产生的收入,应扣除各必要支出后,按照每一纳税年度的总收入为应纳税所得额。租赁业务合同约定了营业利润的分配以及工资收入。减少必要支出是指每月扣除3500元。
总收入:1750 + 50 + 1512 + 850 + 126.64 = 4288.64
可扣除的费用:公积金253.28;养老金:126.64;失业基金(失业保险):15.83;医疗保险:36.66 = 432.41
应税收入= 4288.64-2000-432.41 = 1856.23
税= 4288.64-2000-432.41 = 1856.23×10%-25 = 160.62
您提到的生活津贴的概念不是很清楚。我将其理解为生活津贴,这是应税收入。
在申报表第12行中按25%计算[应缴所得税]后,
必须位于第13行(所得税减免),第14行(合格的小型获利企业免征所得税)
同时填写减免税额(年收入少于100,000的小型盈利性企业的减免税额乘以[应纳税所得额] 15%,
年收入减少100,000-300,000的小利润公司,应纳税所得额乘以5%。该政策是一项重要的国家利益政策。要求所有小型和微型公司在10月申报其公司所得税请务必填写列表以享受优惠政策。》
在上述提示中,我将应付所得税计算为5w * 10%* 25%= 1250;
我的问题是:
1.在上述提示中,[应付所得税金额]-这是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应为[应纳税所得额]是通过税收计算的利润额。
2.如何计算[应税所得税]?
3.第13和14行中的数字是否相同?
是相同的数字。第14行是第13行中的术语之一。
以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