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保险业务员收取佣金收入的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54号),以下简称“通知”,公司将该月的收入将根据新通知计算并征收个人所得税。其计算方法为:1.新的税收计算方法
1。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计算方法:
应付营业税=当月所有收入X 5%(根据税法,营业税起征点为5,000元人民币)
应付城市建设税=应付营业税X 7%
应付的教育附加费=应付的营业税X 3%
或:营业税,城市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当月收入X 5.5%
(当前收入=基本工资+佣金+各种津贴)
2。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1)。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
设计:应税收入为A
A =(当月总收入)X(1 – 40%)营业税及其附加费
2)。应付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设计:税前免赔额为B
如果:A≤4,000,则B = 800
如果:A> 4,000,则B = A X 20%
应付税款=(A-B)X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税率适用于附表1)
附表1:三级超额累进税率表
每个应税收入
税率(%〕
快速扣除
20%
0
30%
2000
40%
7000
受访者:yvhkfn1-试用期3-5 23:11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