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雇主全额负担的个人所得税-由雇主为员工个人所得税

提问时间:2020-05-04 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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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4 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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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为雇员负担的个人所得税款,不应属于个人工资薪金的一部分,对还是错

首先,个人所得税由雇员自己承担。这是一种应由个人支付的税,而不是工资的一部分。这个说法是正确的。

雇主为雇员负担的个人所得税款能否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8号公告的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属于个人工资的一部分,并按扣除额征税。工资标准。单独列为企业管理费的任何项目,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均不得扣除税前。

税款是由雇主全额负担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8号公告):

1.雇主向雇员支付年度一次性奖金中的一部分作为个人所得税,该奖金属于雇员,并增加了额外的收入缴纳税收收入后,按照规定的方法计算个人所得税。

其次,将一年期无税奖金转换为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

(1)计算雇员的雇主固定负担税的公式:

应税收入=员工每年获得的一次性奖金+雇主为员工支付的固定金额的税款-月薪与低于扣除标准的薪金之差

(2)雇主按一定百分比向员工纳税的计算公式:

1.找到免税的一年期奖金的适用税率并快速计算扣除额

雇主根据其商数每年免税的年度一次性奖金收入12,找到适用的税率A并快速计算扣除额A,不包括税种距离

2.计算全年的一次性奖金(含税)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雇主应缴税款的年度一次性奖金收入-当月工资与工资之间的差额低于支出扣除额标准-不含税种距离A的快速扣除额×雇主"的负担率)(1-适用税率,不含税级距离×雇主负担率)

3.关于上述应纳税所得额,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的方法计算预扣税。即,根据应纳税所得额12的商,找到适用税率B并快速计算扣除额B,然后计算税额。计算公式:

应付税款=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B-快速计算扣除B实际缴纳的税款=应付税款-雇主向雇员支付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