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明确残疾人,孤儿和烈士个人所得税减免幅度和期限的通知》(廖底水发[2009] 81号):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根据应纳税额减征50%的个人所得税。 ”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免个人所得税:
1.残疾人,孤儿和烈士的收入;
2.严重的自然灾害造成的重大损失;
3.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的其他减税措施。
个人所得税法是这样规定的,请咨询当地税收机器海关的当地政策
目前,国家尚未出台免税政策,为烈士家庭开设商店。当然,如果月销售额在2万元以下,可以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但这不仅适用于烈士家庭,也是一种普遍的福利制度。
2.不论商店是否已缴税,您都可以去当地主管税务局领取发票。
3.如果烈士家属生活有困难,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困难补助。
4.目前,符合条件的农村烈士家庭可以享受减少或免征耕地占用税的优惠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2007年)第10条规定:农村烈士的家庭,伤残军人,寡妇和寂寞,以及古老的革命根据地,少数民族聚居区和生活在偏远贫困山区的农村居民如果确实难以在规定的土地使用标准内为新建房屋缴纳耕地占用税,则所在地的耕地(镇)人民政府可以在减免耕地前,经县级人民政府审查或报请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占用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第19条《条例》第十条所述的农村烈士的家庭成员包括农村烈士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提示:1.如果农村烈士的家属占用农田建房。2.确实很难缴纳耕地占用税。(三)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批,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免征耕地占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