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仅供参考!国税函〔2002〕629号规定:参加企业有奖促销活动所产生的礼物产生的个人收入,应当对偶然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赠与收入为实物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的方法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所得税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并支付。进行有价销售活动的企业(单位)代扣代缴税款。
并且《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偶然收入,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提示:公司代扣并支付您的个人所得税是合理的。您应该为意外收入支付个人所得税。
请参阅:关于禁止在有价销售活动中进行不公平竞争的几条规定
第2条本条例中的“有奖销售”一词,是指经营者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并偶然向买方提供货物,金钱或其他经济利益的行为。其中包括:奖励所有购买的奖励红利销售和奖励某些购买者的彩票奖励销售。
任何通过抽奖或抽奖等方式决定买主是否中奖的人都是抽奖方法。
第3条禁止以下欺骗性销售奖品:
(1)歪曲奖品的销售或对奖品类型,中奖概率,最高奖金额,总数,类别,数量,质量和提供奖品的方法作虚假陈述。
(2)采取不正当手段故意赢得内部人员的奖赏。
(3)有意将带有获胜标志的产品或彩票与产品或彩票同时放置在市场上;故意在不同时间将具有不同奖金或奖励标志的产品和彩票投放市场。
(4)其他有奖销售活动。前
条第(4)款的行为,须经省级以上工商银行的行政机关认可。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决定应当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备案。
第四条获奖销售的最高奖励金额为人民币5,000元。
如果使用非现金项目或其他经济利益作为奖励,则该金额应按同期市场上类似商品或服务的正常价格转换。
第5条经营者不得使用珍贵的销售方式来促销优质商品。
前款所称“优质低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同期市场上同类产品的价格,质量和购买者的投诉确定,必要时与有关部门确定。
第6条举行有价销售的运营商应向购买者清楚地说明他们设置的奖品类型,中奖概率,奖金金额或奖品类别,兑换时间和方法等。对于属于异地即开彩票的彩票式有奖销售,通知项目还应包括彩票的时间,地点和方法以及通知中奖者的时间和方法。
运营商不得更改已公开的前段提到的事项。
对于在销售现场立即抽取奖品的有奖销售活动,经营者应随时向购买者说明赎回500元以上的奖品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