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所得税的抵扣标准是1600元(通常是起点),因此月薪1500元不需要税。
2.个人所得税是每月征收的,公司将在公司工作期间预扣并支付公司的工作。
3.应该支付每月收入2500元的65元[[2500-1600] * 10%-25]。
个人所得税法只要求月平均收入在5000元以上。对于综合收入,适用3至45%的超额累进税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3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
(1)对于全面收入,适用3%至45%的超额累进税率;
(2)对于营业收入,应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
(3)利息,股息,股息收入,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和意外收入应按20%的比例税率缴税。
第6条应税收入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收入,是扣除每一万元纳税年度的收入后,应扣除其6万元的费用和特别扣除,特别附加扣除以及其他依法确定的扣除额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非居民个人的工资和薪金,每月收入减去支出的余额$ 5,000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收入,手稿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等每次收入金额均为应税收入。
(3)营业收入应为每个纳税年度的总收入减去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应税收入。
(四)物业租赁收入,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收800元; 4000元及以上,减按20%,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量。
(5)财产转让收入应为财产转让收入余额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6)利息,股息,股息和意外收入的收入应为每种收入的应税收入。
来自劳务报酬,手稿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的收入是扣除收入的20%之后的收入。薪酬收入减少70%。
个人将其收入捐赠给教育,扶贫,扶贫等公益慈善机构。捐赠金额不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税收入的30%。扣除:如果国务院规定对慈善事业的捐赠应完全扣除税前,则应遵守有关规定。
本条第1款第1款规定的特殊扣除包括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其他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州;特别额外扣除包括儿童的教育,继续教育,重症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老年人抚养费等。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告给国务院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扩展配置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对以下个人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1)省,省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人民解放军上级单位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奖项外国组织和国际组织;
(2)国家发行的国家债务和金融债券的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和津贴;
(4)福利费,退休金和救济金;
(5)保险赔偿;
(6)军事人员的服务转移费,遣散费和退休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支付给干部和职工的安置费,辞职费,基本养老金或退休金,退休金和退休金;
(8)各国大使馆,领事官员和各国使领馆其他人员的收入,应根据有关法律予以免税;
(9)中国政府签署的国际公约和协议中规定的免税收入;
(10)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收入。
前款的第十条免税规定应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个人薪水收入每月超过5000元,则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劳务收入超过800元,则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每个纳税年度的总收入扣除业务费用,费用和损失,余额是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6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4条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6条第1款,第2项,第4项和第6项确定。下列方法:
(1)劳务报酬,手稿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收入为一次性收入,且一次获得;同一项目的连续收入是一个月内获得的收入。一旦。
(2)财产租赁收入应以一个月内获得的收入为基础。
(3)利息,股利和股利的收益应在支付利息,股利和股利后支付一次。
(4)意外收入是每笔收入一次。
第15条《个人所得税法》第6条第1款和第3条所指的成本和费用是指在生产和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所有直接费用,以及分配给成本和销售费用的间接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损失是指由于固定资产,存货的生产和经营所发生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如存货损失,损坏,报废损失,财产转移损失,坏账,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失利。
已取得营业收入且没有综合收入的个人,在计算每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扣除6万元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其他依法确定的扣除。特殊补充扣除在结算和结算时扣除。
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未能提供完整,准确的税收信息,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核实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