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税法,合伙企业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缴纳所得税,但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则股利将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您所说的似乎是公司所得税的支付,因此股息也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合伙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是错误的。您必须干预税务机关。
私人有限责任公司,即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也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投资者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财税〔2010〕18号):
填写“个人个人投资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收取个人所得税的年度(季度)申报表”的说明:
(2)表格中的项目
1.应纳税所得额:根据纳税人的主要项目和应纳税所得额表确定应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2.生产和经营收入:等于总收入X应税收入率。
3.分配比例:获得企业生产经营收入的投资者分配比例。
4.应税收入:等于生产经营收入的分配比率。
5.适用税率: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收入”应税项目,按5%至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确定应税收入。
6.应付所得税:等于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
7.实际缴纳的税款:纳税人的预付税款。
8.期末应付所得税(退款):当期实际应付所得税等于应纳税所得额-实际支付的所得税。
个人所有制和合伙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第1条
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征收个体工商户和合伙企业所得税的通知》的精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具体规则的有关规定是专门制定的。
第2条
本法规中提及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是指:
(1)根据《中华民国个体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企业暂行规定》注册成立的独资,合伙制民营企业;
(3)根据《中华民国律师法》注册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4)相关政府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设立的其他无限责任,连带责任的私人,个人合伙制机构或组织。
第3条
个体独资企业以投资者为纳税人,合伙企业以每个合伙人为纳税人(以下称为投资者)。
第4条
各个个体经营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扣除成本,费用和亏损后的每个纳税年度的总收入,视为投资者的个体生产经营收入。对于家庭的“生产经营收入”应税项目,将采用5%至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来计算和征收个人所得税。
前款所称总收入,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企业取得的各种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经营收入,劳务收入,项目价格收入。 ,财产租赁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第五
个人独资的投资者将生产和经营总收入用作应税收入;合伙人投资者根据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总收入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没有合伙协议商定分配比例的,每位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根据生产经营总收入和合伙人数量计算的。
前款所指的生产经营收入包括企业分配给投资者的收入和企业当年保留的收入(利润)。
第6条
编辑
采用税收审计方法的,生产经营收入应按照《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征税办法(试行)》的规定确定(国税发〔1997〕No。 43)。但是,下列各项的扣除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1)扣除投资者费用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参照“收入费用的扣除标准”确定。 “个人所得税法”中的“工资和薪水”。?投资者的工资不能在税前扣除。
(3)投资者及其家人的生活费不允许在税前扣除。投资者及其家人的生活费用与企业的生产经营费用混杂在一起,很难分摊。所有这些都被视为个人投资者及其家人的生活费,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4)如果企业生产经营所共有的固定资产和投资者及其家人的生活难以分摊,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税前批准的税前扣除额进行折旧。企业生产经营类型和规模的具体条件费用的金额或比例。
(5)企业的实际工会支出,职工福利支出和职工教育支出,应在应税工资总额的2%,14%和1.5%的标准内扣除。
(6)企业在每个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和业务促销费用中不超过当年销售(业务)收入2%的部分,可以根据事实予以抵扣;超出部分可以无限期结转到下一个纳税年度。
(七)与企业在每个纳税年度发生的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商务招待费用可以在以下比例范围内扣除:全年销售净收入(营业)为1500万元以下,不得超过销售(营业)净收入的5‰;全年销售(营业)净收入超过1500万元的,不得超过该部分的3‰。
(8)不得扣除企业提供的各种准备金。
第7条
在下列情况之一中,主管税务机关应采用经批准的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方法:
(1)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但不设立账户簿;
(2)尽管企业设置了帐簿,但是帐目混乱,或者成本信息,收入凭证和费用凭证不完整,难以检查帐目;
(3)如果纳税人负有纳税义务,但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纳税申报表,而税务机关命令纳税人在期限内进行申报,则纳税人仍未申报税收返回。
第八
第7条提到的批准的收款方法包括固定收款,应税收入的批准收款和其他合理的收款方法。
第9条
如果采用应税所得税率征收方法,则应缴所得税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税收入=应税收入×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
应税收入=总收入×应税收入率
或=费用支出÷(1-应税收入率)×应税收入率
年终日起30天内,投资者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表”,以及年度会计报表和预付的个人所得税支付凭证。
如果投资者设立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则应在该企业实际经营和管理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时,应注意从其他企业获得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如果包含合伙企业,应当提交“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摘要表”,汇总从所有企业获得的收入,以及所有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和当年支付的个人所得税代金券。
第22条
投资人的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是地方税务局的责任。
第23条
有关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的其他事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
第24条
这些规定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解释。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可以根据本规定规定的原则和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措施。
第25条
这些规定将从2000年1月1日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