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因与雇主解除劳动关系而获得的一次性报酬收入,其收入中不超过当地雇员上一年平均工资三倍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为了获得几个月的工资和工资收入,可以在一定时期内平均计算。
的方法是用一笔金额的3倍以上的部分补偿收入。除以公司的个人工作年数(超过12年以12年为基础计算),将商用作个人的月薪和薪金收入,并按照符合税法的规定
应纳税额= [(超过3倍÷2,000年的年数)×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年数
1少于500元5 0
2人民币500元以上至2000元10%25
3超过2000元至5000元15%125
[在上一年的三倍内,本地雇员的平均工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本月2600的工资不在一次性补偿的范围内。
2600元还不够这个门槛,因此该员工本月不必缴纳个人所得税。
依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解除个人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第2号)。 157
一个,
由于与雇主解除劳动关系,个人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经济补偿金,生活补贴和雇主支付的其他补贴),其收入是平均工资的3倍上一年本地员工的比例范围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剩余部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因劳动合同解除获得经济补偿的个人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规定的计算和征收(国税发〔1999〕178号)。。
其次,
个人获得一次性补偿收入时,可以征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比例实际支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他们的个人所得税被扣除。
三,
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宣布破产,雇员从破产企业获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请问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答案]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解除个人和用人单位劳动关系一次性补偿收入和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01] 157号) ):1.个人因素和雇主因解除劳动关系而获得的部分收入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用人单位支付的其他补贴),对于三分之内的收入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乘以上一年本地雇员的平均工资;超出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终止劳动合同获得经济补偿的个人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计算(国税发〔1999〕)。第178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为终止劳动合同获得经济补偿的个人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国税发〔1999〕178号)规定:1.个人取得因解除劳动合同产生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个人所得税按照“工资收入”计算。2.考虑到个人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被解雇人一段时间内可能没有固定收入,因此,个人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以算是一个月工资和薪金收入可以在一定时期内平均。具体的平均方法是:将个人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企业在企业的工作年限,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和薪金收入,并按照纳税所得额计算和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法的规定。企业中个人工作的年数是根据实际工作年数计算的,超过12年的计算为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