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不需要个人所得税和契税。卖房子需要个人所得税。如果房屋超过5年,则可以豁免。如果不满足此条件,则支付合同价格的1%或差额(销售价格减去购买价格)的20%。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无偿征收房屋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下列住房财产权是免费的,当事人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房屋产权的所有者自由地将房屋产权授予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祖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人免费将房屋产权授予承担直接支持或支持义务的看护人或支持者;
(3)房屋产权的合法所有人,遗嘱继承人或遗赠人去世,而产权是依法获得的。
此外,房屋销售状态规定的税率是3%-5%。每个地方的税率是根据当地市场确定的。如果在赠与后卖出房屋,则应缴纳20%的税款。
买方:
契税:契税=总房价×税率
如果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税率为3%;
面积小于90平方米(第一套房),税率为1%
面积在90-144平方米之间(第一套房),税率为1.5%
交易服务费:住宅每平方米3元人民币;非住宅11元/平方米
房屋产权登记费:房屋每套80元;截至目前,如果税务部门确定您购买了第一套房,则可以免除注册费。
贷款抵押登记费:80元/套
卖方:
交易服务费:3元/平方米
营业税:房屋总价格×5.6%(免税2年以上)
个人所得税:房屋总价格×1%
注:卖方通常在房屋总价中加上自己的营业税和个人税。实际上,购买者应承担营业税和个人税。
按应税收入的20%征税。它不是基于销售收入的。您可以扣除购房之前的费用,但必须提供相关的账单信息。
原始房地产价格:
1,包括原始房地产所有权注册价格,以及原始购买房地产时转让人支付的印花税,契税和注册费以及中介费。
2.转让的税费:转让人在转让中支付的营业税,印花税,城市建设税,教育附加费,以及为房地产转让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和中介费。
3.相关税费应以合法和有效的税收收据,发票和财务收据上注明的金额为准。
对于已使用5年以上的财产的转让,扣除额可以由所有权证书上的注册价格以及购买该财产时应承担的税费确定;纳税人还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允许由建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的重置成本价格乘以新折现率的价格作为扣除额。
扩展数据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出售房屋个人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
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出售房屋所得的收入应按照“财产转让收入”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2.出售自己的房屋的个人应税收入应根据以下原则确定:
1.出售个人购买的公共住房以外的其他自有住房的个人的应纳税所得额,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确定。
2.个人出售已购买的公共住房的应税收入是个人出售的已购买公共住房的销售价格,从住房面积标准中扣除的经济适用房价格,为住房价格支付的原价超过房屋面积标准,支付给财务部门或原始产权单位后获得的收入余额与税法规定的合理费用之差。
已发布的公开购买的公共住房是指城镇雇员根据国家和县级(包括县级)人民的相关城市住房制度改革政策以成本价(或标准价格)购买的公共住房。政府。
经济适用房价格是根据县级或县级以上(包括县级)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确定的。
3.职工按成本价(或标准价)出资的集资合作社住房,安置房,经济适用房以及拆迁安置房,根据购买的公共住房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3.为鼓励个人购买住房,纳税人出售自己的住房并计划在出售当前住房后的一年内以市场价格购回住房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他们的回购来出售他们目前的房屋的值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具体方法是:
1.出售财产的个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在进行财产转让程序之前,应以税收保证金的形式支付给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时,税务机关应正式向纳税人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款收据》,并存入专户。
2.如果个人在出售当前房屋后的一年内回购了房屋,则应根据所购房屋的金额退还押金。如果房屋购买金额大于或等于原始房屋销售(原始房屋是购买的公共房屋,则应从已付给财务部门或原始产权单位的收入中扣除原始房屋销售,以下相同),
已退还所有退税押金;如果购房款额小于原购房款,则按购房款占原购房款的比例退还应交的押金,余额作为个人所得税缴纳到国库中。
3.如果个人在出售现房后的一年内未购回房屋,则所有已缴纳的税金应作为个人所得税缴纳到国库中。
4.申请退还保证金时,个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购房合同以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这些材料只能进行处理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退税押金退还程序。
5.在整个行政区域买卖房屋并符合退还押金条件的个人,应向负责缴纳押金的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押金。
第四,转移给个人的自用超过5年和家庭唯一居住空间的收入将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